李政隆 台灣史研究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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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第七章 兩蔣統治時期」目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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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5 對日抗戰
1. 中國淪陷
1-1 中山艦事件
1-2 四一二事件
1-3 反共明星
1-4 打倒新軍閥
1-5 中原大戰
2. 蔣介石的特務組織
2-1 財政部長宋子文
2-2 蔣介石特務組織
2-3 五次剿共
2-4 日本之侵略&西安事變
2-5 對日抗戰
2-6 貪腐的蔣宋孔家族
2-7 共產黨興起
3. 臺灣接收
3-1 臺灣「金銀島」
3-2 被出賣的臺灣
3-3 財產接收
3-4 臺灣工業破壞
3-5 整肅臺灣舊勢力
3-6 二二八前夕的臺灣
4. 二二八事件
4-1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
4-2 國民黨重施故技
4-3 「三十二條要求」
4-4 臺灣黑名單
4-5 臺灣共產黨
4-6 撒退前的臺灣
4-7 蔣介石當選總統
5. 中國國民黨軍事失敗
5-1 頒佈戒嚴令
5-2 蔣介石盜取黃金
5-3 黃金運送
6. 蔣介石來臺
6-1 蔣經國的政工班
6-2 美援臺灣
6-3 韓戰爆發
6-4 美軍司令麥克阿瑟
7. 兩蔣統治體制
7-1 臺灣地方自治綱要
7-2 三七五減租
7-3 懲治叛亂條例
7-4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
7-5 八二三砲戰與白團
7-6 整肅吳國楨
7-7 孫立人兵變
7-8 國家安全局
7-9 海外台獨組織
7-10 《自由中國》
7-11 臺灣大眾幸福黨
7-12 共同安全法
8. 蔣經國統治下的臺灣
8-1 臺灣的經濟成長
8-2 臺灣新興的中小企業
8-3 蔣經國接班
8-4 紅葉少棒隊
8-5 臺灣退出聯合國
8-6 臺灣「增額選舉」
9. 臺灣黨外運動
9-1 新一代黨外
9-2 中壢事件
9-3 美麗島事件
10. 臺灣地方派系與黑金
10-1 臺灣北部地方派系
10-2 臺灣南部地方派系
10-3 屏東與高雄市地方派系
11. 臺灣本土文化
11-1 外來的中華文化
11-2 兩蔣後期臺灣文化
11-3 臺灣宗教迫害
11-4 蔣介石逝世
12. 繼任的蔣經國
12-1 臺灣關係法
12-2 作票的國民黨
12-3 臺灣工商業發展的障礙
12-4 黨營事業
12-5 獨裁蔣經國
12-6 美國「江南案」
13. 變革的蔣經國
13-1 黨外三君子
13-2 臺灣環保運動
13-3 臺灣民主進步黨
13-4 解除戒嚴
13-5 臺灣人蔣經國
2-7 共產黨興起
第七章 兩蔣統治時期 ========== 蔣、宋、孔家族除經手印刷債券和鈔票,代表政府徵收鹽稅。鴉片販賣盛行時,宋子良更是上海黃浦江管理局長,成為鴉片販賣受益者。他們的公司經手抗戰時美蘇援助財物,像屬宋子文兄弟的「中國開發財政公司」、美國成立的「環球貿易公司」、「中國國防用品公司」、「孚中實業公司」、進口石油的「中國石油行會」,還有抗戰中為運送美援物質的「西南交通公司」,使他們在戰爭中皆能以任何機會致富。 沃隆佐夫在《蔣介石評傳》書中如此評論:
「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(UNRRA)對華援助項目,一直延續到 2次大戰結束。在歐州各種國際組織力圖維護自已按有關項目分配救濟品的控制權,一直到這些救濟品用完為止。在中國卻是另外一個樣子。蔣夫人和她的宋家兄弟堅持特殊立場:『只有中國人自已才知道怎樣利用聯合國善後救濟署的基金,中國人的尊嚴不允許外國人對援助項目控制權進行干預。』」
(二四三 206頁) 透過行政院長宋子文,為了有尊嚴處理聯合國救濟總署的救濟品,特別成立簡稱「中國救總」的中國救濟總署,曾被美軍駐臺副領事柯特(George H. Kerr,1911-1992)批評說:「中國人之所以要堅持擁有救濟品的行政主權,可能也含有一些國家自尊和面子問題。國民政府要藉機會向人民表現,至少他們是家裏的主人。在中國境內,分配這些援助品時,他們花極大力氣,把外國色彩掩蓋。蔣介石要把功勞,歸於國民黨政府;孔祥熙和宋子文則要把那些錢財和物質,送到他們家族的銀行和倉庫。……更另人驚奇的是,雖然價值5億美元的物品送給了中國,中國政府卻叫苦,說他們出不起錢,來分發這些救濟品。因此,聯合國救濟總署只有無奈同意,把這些物質以相當公道價格賣出去,這樣才能取得一些錢,去支付分發的費用!結果中國向聯合國救濟總署報了『行政費用』的帳1億9千萬美元,而且大量救濟品,一送進門口洞開的倉庫後,就暗渡陳倉地消失於私人手中」(一七三 171頁)。 在臺北,他目睹當時情形說:「出賣救濟品的生意是很好賺的,中國救總出售的工業用電,就淨賺百分之百的利益。我們應該記得,中國救總向聯合國報了 1億 9千萬美元的『行政費用』,這個數目,並不包括他們向人民賺取的『行政費用』。在臺北中國救總接到命令,先把 10%的救濟麵粉賣出去,但中國救總卻利用這個藉口,把 75%的麵粉全賣出去。」(一七三 176頁)。 他們對於美援外匯操控早有心得,31年(
1942
)通貨膨脹結果,在官方匯率 1美元兌換 20元,黑市卻可兌換 3,250元。 他們都是以官方匯率折算,中國官員再拿到黑市兌換攫取暴利(一三七 494頁)。 美國駐中國總司令魏德邁將軍,就曾批評蔣介石家族:「私人擁有的外幣匯兌資產,至少達 6億以上,總計約應有 15億美金,但他們不想利用這些資產來做任何的重新建設工作。」(一七三 336頁) 話雖如此,蔣介石 36年(
1947
)為解決經濟和內戰危機,宋美齡到美國請求 30億美元援助,為應急他仍將民間籌到的3億3仟4百多萬美元轉到孔宋家族的「福建開發公司」和「揚子開發公司」(二四三 318頁)。至於 30億美元援助,37年(
1948
) 4月,美國國會仍以微小差距通過 10億美元援助。 這些援助款項根據沃隆佐夫統計,從1938年到1940年,蘇聯提供的貸款總計4億5千萬美元的武器。而蘇聯援助,直到 30年(
1941
)共產黨的「新四軍」,被蔣介石聯合日本軍隊剿除才告終止(二四三 206頁)。而從歐美來的援助款,根據希拉弗(Sterling Seagrave)在《宋氏王朝》書中描述,二次大戰期間總計約 35億美元以上的租借物質,流經宋子文和宋子良之手。(一三七 524頁)抗戰勝利後沃隆佐夫更說:「自日本投降之日起, 28個月以來,中國從美國那裏得到了40億美元,這些錢全消耗在內戰。這些月份中,如果計算各種形式的援助,中國政府每月花掉近 2億美元」(二四三 311頁)。 對於蔣介石貪腐美國不會不知道,34年(
1945
)美國國務卿丁紐斯,曾向總統羅斯福總統報告中國國共局勢, 但聽後的羅斯福卻說:
「儘管有許多問題,我們還是不得不依靠蔣。」
(二四三 284頁) 38年(
1949
)銀行界對國會作證,孔宋家族在曼哈頓就有二十億美元。 當時杜魯門總統決心徹查(一三七 553頁),也因太過敏感最後不了了之,仍掩不住罵說:
「他們都是小偷,他媽的!他們之中每一個都是。」
(二四二 715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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