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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-1 政黨輪替

被稱為「臺灣之子」的陳水扁, 39年(1950)出生臺南縣官田鄉,家境清寒,原就讀臺大商學系,後來受黃信介立委選舉時政見發表影響重考法律系。大三時考上高考,成為開業律師。畢業後不久即娶台南縣麻豆人吳淑珍為妻。
68年(1979)底爆發「美麗島事件」,在張德銘的邀請下成為黃信介的辯護律師,與謝長廷、蘇貞昌等人開始涉入政治,70年(1981)當選臺北市議員。

不久因《蓬萊島》雜誌社舉發馮滬祥升等教授論文翻譯抄襲,雖在指證歷歷下,反倒使擔任該社長的陳水扁,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。
決定以不上訴抗議司法不公,準備坐牢的陳水扁,辭去臺北市議員後, 74年(1985)9月接受黨外共同推薦,參選臺南縣長,結果卻付出慘痛代價。由於競選激烈,颳起「阿扁旋風」,使國民黨心悸。在大家預期應可當選的前夕,其岳母首先接到恐嚇信,宣稱「要讓阿扁家庭殘缺,有喪妻之痛。」不料二日後,果然發生鐵牛車衝撞吳淑珍事件。
原本只被撞倒的吳淑珍,卻因鐵牛車故意倒檔,再輾一次。
使吳淑珍差點付出生命,勉強救回,但因此終身殘廢坐在輪椅上。(一一五  72頁)


這樣的傷害並未擊倒陳水扁,反而堅強以對。
吳淑珍不僅在陳水扁坐監前,發起輪椅環島「一人一元」抗議活動。
陳水扁坐監後,「代夫出征」當選立法委員,使得出獄後的陳水扁成為她的特別助理。
他為求問政專業,極需擴充助理,為解決經費問題,成立了「財團法人福爾摩沙基金會」。


78年(1989)底陳水扁終於當選末代增額立法委員,且在次年成為黨團幹事長,重新展現他的問政能力。
由於過去擔任黃信介、許信良律師經歷,使他成為民進黨美麗島系一員。
81年(1992)不分區立委選舉,社會賄聲賄影對美麗島系責難,才脫離該系自組正義連線。
在立委任內,深深以為構成政治「思想犯」的關鍵,不是「懲治判亂條例」而是刑法一百條。由於其內容在規範「普通內亂罪」中,有「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,處六月以上,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」,使得「思想」或「做夢」都可構成叛亂理由。為此,79年(1990)他正式提出「廢除刑法一百條」。這個提案後來成為社會焦點,在學界和醫界團體,聯合成立「一○○ 行動聯盟」努力下,使當時認為不能碰、不能廢的談判對手馬英九, 81年(1992) 5月最後不得不宣佈廢除。(一一五  77頁)


秉持立法院的問政成績, 83年(1994)底投入臺北市長選舉。以「快樂、希望、陳水扁」口號,在民進黨初選落敗的謝長廷及李鴻禧力挺下,利用國民黨分裂機會,擊敗黃大洲及新黨趙少康,成為第一任民選市長。他為改善台北市交通及惡化的財政,舉用了外省籍的賀陳旦及林全。且為挽救幾近癱瘓,全球造價最貴,曾經為世界笑柄的捷運,任用了陳朝威和林陵三。

並打破慣例,任用外省籍林文淵,來掌管未曾為外省籍掌管的自來水處長。(一一五  95頁)由於任內的努力,不僅使臺北市晉升為亞洲最佳第五大城市的美譽,得到臺北市民百分之七十六的施政滿意度。不料以此成積, 87年(1998)爭取連任雖獲得六十九萬多票,卻仍以三萬票之差敗給不被看好「外省籍」馬英九。因市長選舉失利,使他真正領悟到臺灣社會除黑金問題,撕裂的族群、國家安全、以及兩岸等問題,都成為未來臺灣的危機。這使得他在 2000年總統大選時,所以提出「以國家安全為主軸的新中間路線」的動機。


連戰的慘敗,使國民黨丟失執政的機會,李登輝成為非主流派謾罵的對象。
因疑懼民進黨執政後,將失去特權和利益的這些族群,於是集結在李登輝官邸前示威抗議。
其中包括台北市長選舉,李登輝以「新臺灣人」為其助選的馬英九。
此次逼宮過程中,深受其呵護栽培的連戰,也將落選責任,完全加諸在李登輝身上,加入逼宮行列。
李登輝深受打擊,傷心之餘,終於在 3月 24日,提前辭去國民黨主席一職,由連戰繼任。
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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