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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1 臺灣軍購案

臺灣既不能以嚇阻達到中國不敢犯台目的,但隨著中國經濟大幅成長,中國軍事力量也在不斷增強。
除非投降,否則美日兩國也不願放棄臺灣,這是 88年(1999)美日修訂美日安保條約,主動將臺灣納入「周邊有事」範圍原因。美日為保衛臺灣,在無法阻止中國崛起情況下, 92年(2003)中國公開承認的國防預算,將近 700億美元約為臺灣9倍,僅次於美國和俄羅斯。對台部署的飛彈,也從 84年(1995)的 40枚到 93年(2004)底的 610枚。
面對中國強大武力威脅,臺灣向美國購買防衛性武器成為較佳途徑。
這是為何一向禁止將高科技武器售予臺灣的美國,布希上台後,改變對台軍售的道理。


93年(2004)4月布希在選舉第二屈總統前,公開說出「將竭盡所能協助臺灣防衛」。
果真當選後,就同意將較先進的愛國者三型飛彈、P-三C反潛機、及潛艦等,三樣先進武器出售臺灣。
對美國突然同意的軍購,國防部喜出望外,立即編列 6108億特別預算,準備購買。
事實上,對台軍售在中國大力干擾下,臺灣僅能站在賣方市場。


這些軍購雖屬老舊,不緯言價錢也較高,原因是「天下沒有白吃午餐」,除軍購本身價格外,也包含「政治溢價風險」及兩岸緊張時,像中國對台發射飛彈,美國第七艦隊無條件巡戈臺灣海峽,嚇阻中共等保護費在內。如同美日安保條約下,美國售與日本的武器,也包含「代替防衛」的穩形預算在內,自然不能以一般商品或與其他國家比較估算。然而這樣的軍購,則被過去也以高價軍購的國親兩黨,嘰為「凱子軍購」,而在立法院加以攔阻。


國親及無黨聯盟等反對軍購的理由,或以價錢高,或以武器不夠先進,甚至以「總統大選綁公投」,公投已否決「增加購置反飛彈裝備」等理由反對,甚至連立法院立法,須先通過的程序委員會都無法通過。不但如此 93年(2004) 9月,甚至有一百多位過去與「共匪」誓不兩立的退休將領,串聯十多位院士、民間團體,以「停止軍備競賽」為由呼籥反軍購。使當時行政院長游錫堃不得不以「反軍購不道德」,又以「反軍購者是意識形態,國家認同有問題」駁斥。不管如何,直到 95年(2006) 10月,這個被臺灣人視為悠關存亡的軍購案,在程序委員會裏,總計被否決了六十多次歷時二年多。


軍購所以無法通過,其實與國民黨時期,軍購黑幕重重有關。早期的軍購充滿黑幕,就像購買拉法葉艦延伸的「尹清楓命案」,若非法國爆料,否則就要以查無實據而關案。不料,陳水扁當選總統,該年的 5月法國《世界報》批露,臺灣對法國採購的拉法葉艦軍購,受賄款項天文數字。消息傳來,使原欲歸檔涉及「拉法葉艦弊案」的「尹清楓命案」,死灰復燃。陳水扁總統甚至說:「偵辦尹案沒有上限,不管所涉及的人員官偕有多高,層面多廣,是否在位,即使動搖國本,也要辦到底」下令調查。


調查結果, 92年(2003) 3月 17日華夏經緯網報導說:「調查過程中,臺灣前『海軍總司令』葉昌桐等九名涉案退役軍官遭到起訴;法國前外長杜馬因涉嫌此案,被迫辭職接受司法調查;法國經濟和財務長多米尼克也被懷疑捲入這樁案件;法國社會黨內兩員大將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相繼倒台。」又說:「尹案特別調查小組成立後,臺灣軍方將尹清楓命案相關卷宗共十六箱交給調查小組。經過仔細的研究、分析、及多方調查,命案的脈絡已逐漸清晰,這是一宗臺灣軍官集體舞弊的案件。

根據取得的這些機密文件,臺灣前國家安全會議祕書長莊銘耀,和前國防部長伍世文,被特別專案小組列為尹案的重要關係人。臺灣前海軍副總司令韋齊生,也被懷疑與尹案有關係;特別小組還在前參謀長劉和謙親屬的帳戶中,發現為數可觀的不明資金,懷疑是賄款;涉及尹案貪瀆弊情的雷學明、王琴生二位退役將領,也被收押,開啟了將級軍官涉案的先河。」(三三六)


這些賄款到底多少?
台北中央社轉述法國《費嘉羅報》報導,法國外長杜馬坦陳曾將四億美元的鉅額回扣交給臺灣「當權政黨秘書長」。
消息一出輿論譁然,使得當時黨秘書長宋楚瑜不得不出面發表:「從未介入、也從未被授權參與拉法葉艦軍購案。」
但又有所指的說:「秘書長只是黨主席的幕僚長;當時李登輝既是總統,又是執政黨主席,應該最清楚這一軍購案的來龍去脈,也是最有責任,最有必要說明此案。」(三三六)


當時的秘書長既沒收賄款,那麼現任的秘書長呢?
林豐正也出面澄清說:「國民黨沒有四億美元這筆錢入帳的資料」,
他又意有所指的說:「如果有,也應該是某個人拿走,和國民黨沒有關係。」
這時適巧發生李登輝女兒,李安妮將一億台幣捐款給林肯美國學校一事,李登輝因此成為轉移弊案的箭頭。


而國民黨這種欲語還羞,故意將軍購佣金案移駐李登輝身上,其栽贓過程是既奸詐又狡猾,像華夏經緯網繼上述報導後,又說:「宋楚瑜與林豐正的意思非常明確,即認為李登輝拿走鉅款回扣。實際上,專門偵查拉法葉案的特調小組,在 2001年的調查中就已發現,鉅額佣金流向了李登輝的女兒李安妮。根據當時的資料, 1989年到 1993年間,也就是李登輝在國民黨主席任內,曾指示國民黨財委會將總額一點六億新台幣的資金,分批轉入蘇志誠的帳戶,最大的一筆為六千萬,然後通過蘇志誠將一億多的資金,經過李登輝的兒媳轉給李安妮,再通過李安妮捐款籌設林肯美國學校。」


接著又說:「當時的檢察總長、特調小組召集人盧仁發曾向陳水扁當面報告了這一情況,並呈送了相關材料及一份內部報告。但是據總統府高層人士透露,陳水扁親自指示將相關案情壓下,以免引發另一波政治風暴。這一切使軍購佣金案變得更加撲朔迷離。」(三三六)


上面報告,既說錢是李登輝指示國民黨財委會撥出,那顯然佣金就在國民黨內。既在黨內,不是宋楚瑜說謊就是林豐正說謊,否則只要清查國民黨財委會,就可水落石出的案件何必牽扯到李登輝。類似這樣的耳語文章,嫁罪他人本來就不該。但因電腦發明,隨便上網,成為謠言禁所不勝禁的地方。不管如何,在無法客觀比價下,軍購弊案的賄款傳聞,如同滾雪球般,愈滾愈大,尤其過去吃過甜頭的人,知道其內幕,也不想別人吃。只要聽到軍購案,就彷彿捉狂咬住不放,軍購案雖攸關國防,但反成為立法院藍綠角力,不易通過的案件。

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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