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雖非蔣介石手創,後來卻掌握在他手裏。
雖然毛澤東說:「槍桿子出政權」,但蔣介石卻認為:「錢可以指揮槍桿子」。
所以國民黨在他的指揮下,不僅為他和他的家族,賺取很多財產,甚至成為奪權工具。
所以北伐,抗戰或「剿匪」,為了達到「錢可以指揮槍桿子」目的,他可謂用盡了各種方法,包括不管國家經濟後果的印鈔票、賣債券。不管人民生靈塗炭,仍聯結上海黑幫販毒。甚至到最後敗戰,不得不撤退來台時,仍不忘刮盡全國百姓的心血,販售金圓券換取僅存的黃金。可以說,在蔣介石領導下的國民黨,原本就是一個貪腐的政黨。而且為了使國民黨,成為一個有效的奪權工具,他更改造了國民黨,結合黑幫,發展出一套非常嚴密,且多層互相監視的特務組織來保護他的利益。
這些組織互不從屬,甚至相互軋權、出賣,彼此監視,成為不敢背叛,可為他所用的組織。
這種貪腐的組織政黨,當然無法取得民心,故最後雖盡最大努力,仍敗於中國共產黨,蔣介石只得在 38年(1949)離開大陸撤退來台。
撤退前一年,面對國民黨軍隊在大陸節節失敗,他曾自我感慨的說:
「說實話,不論中外,從來沒有見過一個革命黨,像國民黨這樣腐敗和老化的。」
他又說:「像這種黨,早就該讓它下台了。」
可惜蔣介石並沒有因此改造國民黨,成為一個可造福國家社會的政黨。相反的,他重施故技,表面上為丟掉中國宣示下野負責。卻又利用機會,把存放上海中央銀行的黃金盜取一空,使上台的李宗仁不能有所作為,將整個中國失敗責任完全嫁禍在李宗仁身上。另一方面在臺灣吸取了過去教訓,設計了一套別出新裁的獨裁統治方式。就是將臺灣統治,設計成上下雙層,將大陸移入的組織,成為上層統治團體,除了行政、軍事當局,也控制了包括國會、立法、司法、情治以及媒體等,省及院轄市以上機構,以「國庫通黨庫、黨庫通私庫」經營臺灣。這些機構所做的事,所花的經費,都不是任何臺灣人可以置喙的。
同時為拉攏臺灣人,蔣介石也提出比日本統治更有利的條件,即開放省議會和地方選舉。
同時,為避免反對人士當選,構成執政障礙,他實施兩手政治,一手拿錢,以各種賄選手段,讓他所屬意的人當選,成為可供使喚的工具,這就是早期臺灣精英的由來。另一手則拿刀,對可能構成統治威脅的反對者,以戒嚴為由,實施白色恐怖,或透過司法、情治和媒體,不斷抹黑,「雞蛋裏挑骨頭」百般羅織罪名下監,或以「匪諜」名義槍斃,這是早期反對國民黨,臺灣真正精英典型的下場。
像這樣與「錢」掛勾掌權的政黨,對於「錢」當然視之如命。這就是為何國民黨來台,「黨政不分」,不僅從日本政府或日本人手上,接收大量的財產。對一些弱勢的百姓,也要不擇手段,強佔其土地。有趣的是,這些中飽私囊,或透過政府保護,經營各種獨佔的事業,其數量之龐大,就是自稱民主的今日臺灣,仍無人知道其數目和價值,也沒有人敢去舉發它的弊端,甚至要求知道它過去的用途和去處。就是有也像「狗吠火車」,仍在威權的勢力下,不會有任何作用。
往者已矣,沒有清楚的帳目可以做為說明,是否被用於選舉買票,或用來操控民主像蔣介石一樣,以為「錢可以指揮槍桿子」,錢也可以指揮選舉贏得政權,成為國民黨貪腐的特徵。這種特徵,最有名的案例,就是至今已涉及五人命案的「拉法葉艦案」,總計賄款項高達五億美元,相當於 170億元台幣,是在法國政府偵察官員貪污爆料下,成為世人注目。但這個涉及多條人命,關乎天地良心,相信是集體舞弊的貪瀆案,案發至今 13年,調查結果仍無任何蛛絲馬跡可尋成為懸案。像這種集體貪腐不能破案,除非有相當嚴密組織與紀律,否則豈有已知貪腐內容,而仍無法破案之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