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勞工
馬英九專心重回專制體制,忽略人民生活。治理期間人民生活痛苦,特別是貧富懸殊,嚴重所得分配不均現象。
根據行政院主計每年綜所稅申報戶統計,國內最高與最低 5%家庭,由2008年65倍暴增到 2011年 95倍。
2014年 599萬申報戶,最高 5%家庭平均年所得 437.3萬元,最低 5%所得 4.4萬元,相差99.39%倍史上之最。
薪資倒退 1999年水準, 20到 24歲青年失業率達13.24%。
人民生活不易,特別是被剝削的勞工,任其自生自滅,完全沒有做為一個國家給人民盼望的希望。
政府一味圖利財團犧牲勞工,可從幾個勞資案例得知。1970年美國無線公司簡稱RCA,設有桃園和新竹廠,生產電子及電器產品,1986年為美商奇異公司併購,1988年再為法商湯姆笙併購。
1992年湯姆笙將桃園廠轉售宏昌、宏億建設,竹北廠則轉售中國電器優志旺公司,RCA正式關廠。
RCA是間非常劇毒電子公廠,營運期間員工接連罹癌,超過2百人死亡,受害者求償無門,1999年組成自救會,控告RCA明知三氯乙稀、四氯乙稀等有機溶劑具有高度致癌風險,卻隨意傾倒,嚴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。而且刻意隱瞞真相,任由員工長期飲用廠區用水,呼吸空氣,使得關廠後罹癌員工高達1千3百多人,這場可以蓄意殺人形容的工害,政府得知竟置之不理,任由 RCA脫產和逃避債務,1999年1月讓RCA將32億元資金匯出台灣。
自救會為保護自己,不得不在 2004年提出訴訟,一、二審法院竟以告訴人不具法人資格判處敗訴,直到最高法院才將全案駁回,重新回到地院重審,2015年 4月終在地方法院獲判賠償 5.6億元。從關廠日起算已是 23年後的事。
至於如何賠償,廠商還有上訴機會,未來受害戶還有辛苦路要走。
基隆關廠工人案
華隆紡織惡意關廠,華隆紡織原是台灣第一間聚酯絲巡衣廠生意好,可惜負責人愛玩股票,導致老板翁大銘入獄,翁有銘潛逃馬來西亞,1996年開始陸續關閉鶯歌、桃園、中壢、大園等四廠,苗栗頭份廠以取消年終獎金和減新支應。
2008年開始扣薪和實施無薪假,使5成員工領不到基本工資。
並為轉移債務,將公司出賣給華隆另外成立的裕安公司,轉移債務,使資深員工被迫減資,並大量積欠員工薪資。
華隆惡性倒閉,勞工拿不到退休金和資遣費,只得求助勞委會。1997年勞委會主委許介圭為安撫勞工,幫忙失業勞工生計,從「就業安定基金」拿出款項墊付勞工,以「代位求償」再向資方求償。不料「代位求償」是假,真正是「借貸」之名行「墊償」之實安撫勞工,幫資方解困。2005年陳菊擔任勞委會主委,行政院審計處抽查「就業安定基金」,認為代墊違法,要求勞委會追討,否則追究責任,使得原本勞工認為免還的「墊償金」,變成須歸還勞委會「借款」。
「有借就要還」,對於受害勞工,陳菊選擇對勞工權益影響最小,10位薪資最高且有還款能力勞工,像徵性提告。
勞動部雖告贏卻不強索,最後有3名未能還款,陳菊也不採強制執行。
準備拖過追訴期,放過失業或老邁,連生活都自顦不暇的工人,就可不必還款。
不料馬英九總統上台,任用「無血無淚」人權律師王如玄為勞委會主委,2012年眼看就要撐過法律時效。
王如玄突然編列 2056萬元預算,聘請 80多位律師,在勞工不知情下,以突擊的「支付命令」,控告 1300多名失業勞工。
為了討債成功,讓「無情律師」突然面對不識字或年老力衰的勞工,這些工人有些早已過世,控告對象不僅當事人,也針對繼承人和保證人,有人因此被告四代,上至80多歲老嫗,下至2歲或4歲幼童。許多勞工不識字,不知支付命令,有20天抗議時效,過了時效,法院開始查封,成為不可逆轉官司。
關廠工人在失業、三餐不繼又無知,對法院甚是畏懼,情境堪憐,唯有走上街頭抗議,甚至以臥軌等激烈死亡方式表示不滿。
他們的苦情引起社會同情,許多律師自願免費協助官司,無乃王如玄採取分案告訴,在北中南區分成 630個案,讓志願律師疲於奔命。
對於志工律師們請求訴訟合併,遭王如玄拒絕。王如玄目的,只在乎打贏官司,讓窮人單獨和律師一對一勝算較大,合併不利官司。
這種沒人性主委,竟可以在馬政府體系下,自稱人權律師,可見國民黨的社福團體,許多掛羊頭賣狗肉,博到好名聲後,準備轉任當官。
華隆案根據學運領袖,也是華隆關廠工人後代陳為廷爆料,2011年7月經由法拍,讓苗栗縣副議長陳明朝以16億元得標,在劉政鴻協助下,變更都市計畫為商業區和住宅區,就是頭份「尚順廣場」,讓他們獲利達百億元。猶拒付薪資,華隆員工只得組織工會追討欠薪,由於涉及勞工法,政府始終站在資方,工會開始一連串抗議活動,罷工、封廠及北上總統府陳情。
2014年 10月 15日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,華隆債權銀行已點頭,只要關廠工人自救會撤回債權異議,就捐出大園廠法拍所得20%約 4.26億元,估計關廠受害 1058名工人,可拿回退休金和資遣費 5到 6成。
不過自救會人員表示,法拍所得應優先補償自救會員工,反批勞動部沒有擔當。
反而配合變更都市計畫讓財團賺大錢,勞工繼續受害,這就是馬英九政府真實的勞動部真相。
遠通國道收費員事件
另一個案例是遠東ETC收費員事件,2004年遠通標得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,同年被揭發招標弊案,原本該被取消工程,2006年在貪腐民進黨幫忙,使遠通免除高額罰金,至於ETC遠通是否能夠繼續經營,2006年3月交通部長郭瑤琪敲定月底與遠通終止合約,不料傳出副院長蔡英文出面與遠通徐旭東面談,以遠通接受有條件免費方案,繼續經營是「交通部最好的選擇。」
馬英九上台,2009年7月遠通違約金累積高達4.4億元。2011年6月交通部毛治國部長ETC改為E-Tag,這時又爆發遠通違約解聘國道收費員情事,原來95年高公局委託遠東電收公司,承辦ETC紅外線感應收費方案,期望國道收費全面電子化。為了解決收費員就業問題,遠通公司應允吸收全部收費員,明定五項工作保障,保障他們五年的工作權與薪資,若不接受轉職,則給予5個月的轉職補償金。收費員蔡明成感嘆地說:「剛開始幾年,遠通真的認真進行工作謀合,之後卻置之不理。」甚至幾次轉職說明會,遠通竟請來 104人力銀行代為求職,違背與高公局協議等,讓收費員覺得受騙,為保障權益,2013年 6月造橋收費站發起,全台 23個收費站的串聯聯署活動,開始推出代表與高公局和遠通電收談判。
2013年 8月發生鄭性收費員燒炭自殺,經報紙披露,政府和遠通未按承諾履行合約,引起社會關注和同情。交通部長葉匡時對外允諾,根據國道公司與遠通電收合約,2013年 12月 29日國道人工收費機制畫下休止符,仍有 964名收費員失業,經多次陳情無效,決定走上街頭為權益抗爭。2014年 4月 22日抗議時,曾在太陽花學運支援下,衝入交通部佔領。從 2014年 6月 8日發起「藍光行動,開戰國道」到交通部前夜宿六天,高喊「血汗國道,國家關廠」抗議,從國道收費員可以看出馬英九政府缺乏人性,對人民背信的政府。
2016年總統大選,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,對於副院長任內對遠通放水。
2014年 1月出面駁斥,說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,自 2007年 8月與遠通電收公司簽約到如今, 6年來歷經 6次,都未達成契約目標,各種軟硬體違失狀況層出無窮,除了廠商缺乏社會責任,馬政府監督和執行力不足,才是問題核心。對於蔡英文解釋,人民願意接受,知道馬政府治理下,官商勾結,但對她指出的弊端,日後若當選總統,如何改善成為公義社會,人民也會拭目以待。
台灣勞工悲慘,根據2012年主計總處和勞委會統計,台灣平均每名勞工工作 2140小時,為全球第三,僅次於新加坡和香港。報酬卻是四小龍最低,每月薪資 1550美元,平均每小時折合台幣 255元,不及新加坡 520元的一半。政大成之約教授指出,這些統計均以僱主調查為對象,若向勞工本身調查,可能情況還要更惡劣。
勞工慘遭剝削不只工時長,薪水少。還有無薪假,2000年台灣歷經亞洲金融海嘯,許多工廠推出無薪假,卻被當時勞委會主委打臉說:「不得因縮短法定正常工時而片面減少工資」。根據台灣勞委會公佈數字,2009年10月底,全台有 26,377人在休無薪假,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:「依照台灣《勞動法》,沒有所謂無薪假,任何休假都應該給薪,這是法律規定的,所以無薪假就是部份失業,政府放任僱主發放低於 1萬 7280元的最低工資,這些都是勞工團體去抗爭之後,政府才去做政策上的宣誓。」
無薪假代表台灣失業,想不到原本被禁止藉無薪假減薪的勞委會,馬英九政府卻任由主委王如玄,2008年 12月 22日以一紙命令,「可暫時縮短工作時間,依比例減少工資」,放任資方放無薪假,後來飽受勞工批評,立刻作修正。直到行政院長吳敦義,2010年 9月 1日出席「創造就業貢獻獎」典禮,肯定企業推行無薪假,說可維持勞工的情感和道義責任,同時企業無須付鉅額資遣費,讓勞工在景氣恢復時也可繼續工作,創新理念令他「拍案叫絕」,說出發明無薪假的人,「應該得諾貝爾獎」。
吳敦義此話一出,立刻遭到孫友聯在電視上抨擊,說:「政府對無薪假是一種違法行為,完全束手無策,現在倒過來講說,這些企業多麼善良,只有這樣腦殘的(毛治國)部長,只有這樣的院長才會說無薪假可以得諾貝爾獎。」行政院長對「無薪假」誇獎,將企業原本偷偷摸摸「無薪假」,可以正式亮相把勞工逼到無路可走,只好選擇離職,雇主因此不必付資遣費或退休金,形同變相剝削。
馬英九的勞工惡政還有一項,就是2008年除推出無薪假,還推出 22k讓年青人新資倒退的破盤價。因為全球金融風暴,國內失業嚴重,原本政府為促進大專畢業生就業,2009年4月推出「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」,要求企業以實領2萬2千元月薪聘僱大專畢業生,企業每聘請1人,政府補助1萬元。
政府美意反讓社會誤解為「政府設下22k的門檻」,認為大專畢業生薪資只有 22k。
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對此案,不但不給予澄清,為年青人爭薪水。
反而在2010年 4月教育部再次推出 22k實習方案,遭到年青人批評時,沒想到王如玄卻依然站在政府立場,接受雜誌專訪說出:
「嫌二萬二少?要是沒有這個方案,這些人一毛沒有」,令年青人傻眼又失望的話語,從此年青人的薪資真的停留在 22K,很長的一段時期。
數位環保科技城
馬英九政府從來不顧勞工,一味照顧財團,不只台北市長任內,打著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》胡搞瞎搞,將台北市最精華土地讓給遠雄、富邦、誠品、鴻海、日勝生等財團。當上總統更是發輝。2010年最有名例子,就是打算將台北市僅存綠地,隸屬國防部「南港兵工廠」185公煩土地,讓給中國投資的鴻海郭台銘,預計投資一千億元,建設可容納 24萬人居住,區內設有太陽能光電、無線寬頻、數位醫療、節能減碳、生態永續等科技生活,鴻海稱為「總部新市鎮」,對外宣稱為「數位環保科技城」。
如何將這塊被稱為「台北肺葉」土地,從擁有 99.97%屬於國防部轉讓私人,馬英九擁有太多經驗,如同台北市根據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》就可讓台北市精華土地全落入財團,低價使用土地五十年或七十年。所以對 202兵工廠轉移,則是先將土地撥給台北市政府,然後經由郝龍斌市長租給民間,而讓民間可由租轉賣,即是藉由立法院通過《產業創新條例》就可排除土地法第25條「非經該管區民意機關同意,並經行政院核准,不得處份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」,換言之,馬英九出售鴻海郭台銘 202兵工廠土地,就可排除土地法需要審議的規定,達到先租後售目的。
眼見鴻海就要吞下的肉,不料半路殺出程咬金,全國輿論譁然下,不只當初強制徵收的地主反彈,許多藝文界人士也加入圍剿,為平息眾怒,內政部長江宜樺、中研院長翁啟惠、國防部副部長趙世璋、新聞局長江啟臣,5月12日邀請不停投書媒體、寫信給馬總統、還不惜下跪請命,名作家張曉風前往勘察,以為勘察後就可改變心意贊成開發,不料張曉風卻說出:
「如果得罪黑道,他們會請你吃子彈。如果你得罪官員或白道,他們會請你喝下午茶,但結果都一樣。」
又說:「不是腳踩下去乾乾的,就不是濕地,而且不管乾地濕地,都是綠地,都該被重視。」
因為輿論過大,鴻海只得宣佈放棄。而護地成功的張曉風聲名大作,當選親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。
得不到202兵工廠用地的鴻海,轉向投資忠孝東路旁因應當地需要,都市計畫特別在光華商場旁規畫出一塊很大的「停車場用地」,成為鴻海的「三創園區」,以及併購中嘉有線台。「鴻海三創園區」,不折不扣是件另類圖利財團案。創造台灣建築界奇蹟,竟可將「停車場」蓋出電子商業大樓的「附屬建築」,而主建物「停車場」蓋在地下六層,做該大樓使用,與都市計畫「商業區」用途完全一樣。
這種明顯違法圖利財團,就是台灣特色,將來都市計畫都可以「附屬建物」為所欲為,當然核准權在政府,換言之,官商圖利只要政府願意,什麼名目都可以,規畫為「住宅」,也可附屬建物名義,蓋出「總統府」這麼大建築出來,真是天下奇蹟,台灣法律「蕩然無存」。而且圖利的事不只發生馬英九身上,接任的郝龍斌、柯文哲都一樣,天下烏鴉一般黑,任這種亂法繼續存在,特別高喊「公開、透明」當選的柯文哲也同流,只為小利就讓富邦文創存在,施者眼中無法,真是台灣的可悲。
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有三家競爭,這三家都與馬英九有密切關係。鴻海、遠東和頂新,2014年鴻海和遠東因涉及黨政軍議題而飲恨,特別是鴻海堅持購買華為器材被逼退出,最後僅賸頂新旗下台灣之光,以 700億買下中嘉,原本就要通過 NCC審議,不料發生食安風暴,也被逼退出中嘉收購案。
使得鴻海有機會改頭換面,以大摩 NHPEA和廣伍欣公司合作名義,企圖以 694.2億元購買中嘉,因廣伍欣負責人黃清苑為鴻海董事,故被質疑有鴻海影子,此事待澄清同時,遠傳也結合大摩欲買下中嘉。
中嘉的重要,除了影響台灣4G版塊,對中國統戰言亦是大功,難怪投資中國的台商都要奮力取悅中國。
馬英九一再担護財團,勞工生活每況愈下,不只無薪假泛濫,工資倒退,民不聊生,在全國加薪要求下,馬政府卻堅持反對。2012年 11月馬英九說:
「薪資不能加,是因為廠商覺得錢賺得不夠。」
勞工吃不飽,只得上街抗議,2012年 9月工資調整爭議,為了爭取每日一顆滷蛋的加薪,政務委員管中閔卻說:
「談基本工資調整,若導致更多失業,那就不只是一顆滷蛋問題,到時連一粒米都沒得下鍋。」為財團喉舌的管中閔不久高升經建會主委。
政府忽視勞工權益,關廠工人為了自救,展開激烈抗爭,2013年台北車站臥軌事件,勞工走上高速公路,這些抗爭都在財團取得重大利益,社會批評很大,法院又判資方敗訴,勞動部在社會壓力宣佈不再上訴方才止息。
2014年2月馬英九面對這些關廠勞工事件不知檢討,還自以為是的說:
「這兩年關廠勞工抗爭,有時會讓人產生錯覺,以為我們勞工過得很慘,沒有保障。」
馬英九無能又沒有羞恥心,可說是全國共同認知。
勞工辛苦可從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,2014年12月21日報導得知:「九合一選舉,執政黨潰敗,分配不正義引爆民怨也是主因。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,我國受僱人員報酬佔GDP(國內生產毛額)比重持續下滑,去年降至 44.65%,創下史上次低,僅略高於 2010年的 43.8%,但營業盈餘占 GDP比重卻攀升。
由於經濟成長果實多被企業及大股東拿走,導致薪資成長停滯,工作貧窮問題持續惡化。」
又說:「根據主計總處資料,1996年受僱人員報酬占 GDP比重雖略回升,但 2013年再降至 44.65%,創下史上次高,並較 2012年降低 0.78%;
反觀營業盈餘占 GDP比重則攀升至 33.45%,增加141%。
2013年GDP為 15兆 456億元,受僱人員報酬 6兆 7183億元。
若受僱人員報酬占GDP比重回升至 50%,將達 7兆 5228億元,增加 8045億元,
以 2013年受僱就業者 8583萬人計算,平均每位年報酬可增加約94萬元,等於每月可加薪 7千 8百元。」
接著談到台灣貧富差距,他說:「主計總處官員說明,所得分配是否合理,取決於 GDP的次級分配,尤其是受僱人員報酬及營業盈餘的分配情形;但自 1990年代中期以來,我國受僱人員報酬占GDP比重逐步下降,且降幅大過美、日、韓等國,是貧富差距擴大的主因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