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中常委陳明義 2012年 7月「新聞面對面」電視節目說:「菜市場有句口號,很有殺傷力,就是:
『民進黨只有一個人貪,國民黨全黨都在貪,只有馬英九一個清廉!』」。陳明義看法,被網路解讀,馬英九採用北周宇文泰問政蘇綽說法,「用貪官反貪官」,替國民黨奪回政權並連任。餓了八年的國民黨員,人人無不抓準機會大貪特貪,光從 2008年到 2011年底,就有234件紀錄,才有陳明義引用市場傳言:『國民黨只有馬英九清廉!』,說明國民黨政府很清楚怎麼玩弄貪腐大戲,來鞏固政權。」
北周宇文泰,開國前為北魏丞相,巧遇蘇綽問政,蘇綽知其篡位野心,教導其法。宇文泰問:「國何以立」,答曰:「具官。」問:「何為具官?」,「用貪官、反貪官。」又問「既是貪官,如何能用?」「為臣者,以忠為大。臣忠則君安然,臣無利則臣不忠。但官多財寡,奈何?」「奈何?」「君授權與之官,使官以權謀利,官必喜。」「善!雖官得其利,然寡人所得何在?」「官之利乃君權所授,權之所在,利之所在也,是以內必忠。官忠則江山萬世可期。」
嘆曰:「善!然則,既用貪官,又罷貪官,何故?」「貪官必用,又必棄之,此乃權術之密奧也。」
宇文泰移席,謙卑請教:「先生教我?」蘇綽大笑:「天下無不貪之官。貪、何所懼?所懼者不忠也。
凡不忠者,必為異己,以罷官之名,排除異己,則內可安枕,外得民心,何樂而不為?此其一。
其二,官若貪,君必知之,君既知,則官必恐,官愈恐則愈忠,是以罷棄貪官,乃馭官之術也。
若不用貪官,何以棄貪官?是以必用又必棄之也。倘若國中皆清廉之官,民必喜,則君必危矣。」
「何故?」曰:「清官以淵廉為持,直言強項,犯上非忠,君以何名罷棄之?
罷棄清官,則民不喜,不喜則生厭,生怨則國危,是以清官不可用也。」
宇文泰大喜,蘇綽則厲聲問:
「君尚有問乎?」「尚有,所用者皆為貪官,民怨準騰,何如?」
蘇綽笑曰:「下旨斥之可也。一而再,再而三,斥其貪婪,恨其無狀,使朝野皆知君之恨,使草民皆知君之明,壞法度者,貪官也,國之不國,非君之過,乃貪官之過也,如此則民怨可消。」
又問:「果有大貪,且民怨憤極者,何如?」
「殺之可也。
抄其家、沒其財、罷貪官,以排己己;
殺大貪,收賄財,又何樂而不為?
要而言之:用貪官,以結其忠;
罷貪官,以排己己;
殺大貪,以平民憤;沒其財,以充宮用。
此乃千古帝之術也。」
宇文泰聽後連呼三聲:「妙!妙!妙!」大喜不已,天已漸白。(四八七)
綜合蘇綽教導宇文泰的統治手法,不外先強調自己有清廉的癖好,如蘇綽說的:「一而再,再而三,斥其貪婪,恨其無狀,使朝野皆知君之恨,使草民皆知君之明」,馬英九從李登輝時期當上法務部長,一再強調清廉,大捉貪腐和賄選。2009年3月14日馬英九出席國家政務研究班結訓典禮,說出:「廉政、明快、主動、親切、務實、建設、創新、多元」16字葴言。
2009年4月7日馬英九還批評陳水扁說:「對發生在扁執政時貪瀆案,痛心疾首。」
2011年12月30日馬英九為了連任,表明清廉說:「我生平最痛恨貪污,因為有貪污就有特權,有貪污就沒有公平,有貪污就會弊端叢生」。
不到一星期再度強調:「台灣不可能把清廉政治,寄託在貪腐集團的道歉,但不能不全力防範貪腐團隊,再度掠奪人民的資產。」
以貪腐批評對手民進黨。
馬英九故意在人民眼中,塑造清廉形象,也就是蘇綽教導北周宇文泰,用貪官、反貪官的「具官」假象鞏固政權,其實假惺惺。2006年9月21日馬英九被問到許財利貪腐,該不該下台,馬英九就說:「雖然我選舉時力挺許財利,但是許財利貪污該不該下台,這要問老天爺,要問內政部,不要來問我。」
蘇綽教導宇文泰:「要用貪官來鞏固政權,縱貪官來培養死黨」,然後「除貪官以消除異己,殺貪官以收買人心」。
馬英九天縱英才,2012年連任總統前,利用貪官鞏固政權,當選後卻忘掉殺貪官收買人心。
等到連任成功,原形畢露,被發現許多官員是貪官,都是從前縱放,否則豈有連任後,貪官如同下水餃般,一個個連續被爆。
首先被爆的是「馬系大將」林益世, 2006年曾以副主席暨青年團長,參與反貪腐運動。回應「國際透明組織」公佈《全球行賄指數報告》,在部落格以「人民意識逐漸覺醒,亟欲擺脫貪污賄賂風氣」呼籲反貪,立委期間為政策委員會執行長,2012年 2月就任陳沖內閣的秘書長, 6月 1日還在聯合報發表《從政第一要件,清廉!》。
就在清廉呼聲,遭中鋼協力廠商地勇公司老板陳啟祥檢舉,過去與中鋼續約,林益世以三方人馬分臟為由,以「2、2、23」為暗號,索賄 6300萬元,如今身份提高,索賄水漲船高,以「3、3、23」索賄 8300萬元,因廠商無力負登,哀求降賄不為所動,索性將索賄過程錄音舉發。
收賄證據確鑿,三方人馬甚至暗指副總統吳敦義涉入。
這件貪污案牽連甚廣,被認為會牽出一大串肉粽,卻在法務部刻意干涉,特偵組只將林益世家族5人公訴,無具體求刑移送台北地院。審判過程,法院痛斥陳啟祥夫婦涉犯偽證罪嫌,懷疑錄音剪接。對於林益世法外開恩,可以回家過年。2013年 4月 30日法院不公義判決,應驗「法院是國民黨開的」猜測,審判長吳秋宏、受命法官紀凱峰,陪審法官林孟皇判決林益世不是受賄,改判「故意恐嚇得利罪」等罪,輕判 7年 4個月。
受害的檢舉人陳啟祥夫婦轉為污點證人,仍被高檢署緩起訴一年,罰款 250萬元,形成「林益世收錢無罪,陳啟祥被恐嚇掏錢還犯罪」的司法醜劇。而且林益世不是觸犯貪污罪,還可請求領回賄款的怪異現像。對此司法不公判決,受害者陳啟祥表示:
「這個判決讓林益世可退1420萬元,我卻被反起訴罰250萬元,北院三個法官昧著良心為林脫罪,還誣賴我故意刪剪光碟,我被栽臟的話,反彈力道是很強的」。反彈很強又能如何,除非不要命,否則法院仍是國民黨開的,這是「國民黨不倒,台灣不會好」道理。
接著8月爆出消防署長黃季敏,八八救災造成蜘蛛網膜出血住院,總統探病喻為「救災英雄」。不料被爆採購「防災救災通訊及監控系統」,以18%回扣圖利廠商,使得救災設備在八八水災無法使用,心急之下才造成蜘蛛網膜出血。調查局前往搜索黃季敏住家和辦公室,搜出 2700 萬元及 24塊黃金。
黃季敏案件還在發燒,9月又爆出基隆市長張通榮,為廖姓酒駕女子關說、施壓並打傷女警,以妨害公務罪起訴。張通榮市長施政滿意度,長年來始終掛車尾,參政過程多次涉及賄選,因此被監察院一再提出彈劾。2013年兩次彈劾不成。彈劾過程遭劉文雄爆料,看到監察委員到基隆視察,竟接受張通榮在桂冠酒店晏客,雖然劉文雄說法被否認,但多次沒有通過彈劾則是事實。
監察院沒能通過彈劾張通榮案,引起王建煊院長不滿,認為監察院標準比法院還要寬鬆,監察委員多是政治酬庸產生,無法行使公平正義必須改革。王建煊言論,引燃監察院內鬥,成為監察院不能有效肅貪,應該廢止的輿論。總之,張通榮關說案,直到 2015年 10月高院更一審判處 1年 8個月,緩刑 5年,罰款 150萬元方才結案。
張通榮案未了,又爆發兩件貪腐醜聞,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許瑞山,在媒體人王保憲牽線下,和刑事局前偵四隊二組組長,在新北三重市開設賭場,被板橋地檢署求刑 15年,結果 2014年 2月法院卻以「侵佔國土違建案」輕判5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
還有南投縣長李朝卿,涉嫌收取八八重建工程回扣。2011年 2月以觀光成果,被馬英九肯定「藍色執政、品質保證」的南投縣長李朝卿,風災期間不坐鎮指揮,執意訪問中國引發民怨。2012年 11月被爆重建工程索賄,統計 2008年到 2012年間,120多件重建工程收取回扣達3100餘萬元,2013年3月26日被起訴,2015年 8月被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刑 30年可上訴。
馬英九連任後,接連多起重大貪瀆案,馬英九為了地方勝選,幫助立法委員台中海線角頭顏清標脫罪。顏清標綽號「冬瓜標」,大甲鎮瀾宮董事長,台中縣議長期間,喝花酒報公帳1800 餘萬元, 2012年 11月更四審被依「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務罪」判處3年6個月,立委一職重選。
為了鞏固台中立委,有意釋放顏清標。 2011年 10月利用首長特別費除罪化,讓無黨籍聯盟提案,希望擴大除罪範圍,適用到民意代表和村里長,希望釋放顏清標用意甚明,民間戲稱「顏清標條款」。因民意反彈沒通過。適巧 2012年底,爆發大學教授研究費支出無法實際報帳,須做假帳等會計問題,必須修改不合時宜的《會計法》。
國民黨利用機會, 2013年 5月在副院長洪秀柱主持,通過《會計法》 99條之1修正案,原本以為藉此除罪,可以應用顏清標身上,不料立法院通過後,行文行政院漏打「教」字,使得顏清標可除罪,原本除罪對象的大學教授反被排除在外,輿論撻伐,總統出面道歉,6月7日行政院長江宜樺不得不緊提覆議,推翻原決議,使得顏清標出獄落空。顏清標不能出獄,補選立委由兒子顏寬恆代打,以 1千多票險勝民進黨陳世凱,成為國民黨與民進黨台中海線立委選舉差距最小的一次。
馬英九貪腐最扯的是 2012年 10月,爆發「台北雙子星案」,台北市捷運局長陳樁亮與財政局長邱大展,與金主程宏道、賈二慶等人,偽稱馬來西亞「怡保花園」合資的「太極雙星公司」,標到台北雙子星工程須繳交保證金,以造假的匯款單,掩飾「太極雙星」空頭公司被揭露,發現財政局長邱大展有圖利廠商之嫌疑。
檢調搜索台北雙子星,發現馬英九核心幕僚,黨主席辦公室主任,也是辯護律師的台北市議員賴素如,涉嫌收受「台北雙子星」賄款,以議會護航為由索賄 1500萬元,其中 5百萬元分給同黨議員。
2011年 11月收受賄款前金1百萬元,檢調監聽雙子星金主程宏道和賈二慶得知,並經狗仔隊跟縱拍照證實,賴素如不得不承認,請辭國民黨所有黨職,但對賄款則以政治獻金解釋,不為法院採納, 2014年 10月以收賄罪判刑 10年,同案主事者台北市財政局長邱大展獲判無罪。太極雙星賴素如涉案,台灣指標民調 2013年 4月發布「台灣民心動態調查」,顯示馬政府的執政滿意度,只剩 14.7%。
2014年11月29日鄭文燦當選升格後桃園市長,清查前縣長吳志揚工程,發現桃園縣在 2009年曾以 BOT招標中壢污水下水道,這是台灣污水廠前3大工程,以 480億元得標的「台灣地網公司」。被鄭文燦形容是間新設立的紙上公司,26億建廠履約保證金,僅交 1億元,卻被准許進場施工,無力施作與前縣政府纏訟至今,有圖利、官商勾結等情事發生,是個大弊案。
訴訟6年來使得桃園南區污水下水道無法納管,也不能整治河川。被批評為詐騙營建公司,鄭文燦指出,如能在6年前將全案移送法辦,就不會有後來的台北雙子星弊案,他說:「因為太極雙星也是『台灣地網」原班人馬,用同樣手法綁架台北市政府!」鄭文燦說法,遭太極雙星團隊發言人王佑仁出面否認,說:「這兩組團隊中只有兩個人是重疊,雙子星案被判刑的金主程宏道,以及前北市捷運局開發處長賈二慶」。可見貪腐的犯罪集團不只廠商也包括官員,犯罪期間恰巧可以追遡到馬英九上台當總統,這不是貪腐犯罪集團,什麼才是?
馬英九的貪腐有一個人最為清楚,即是南方朔,他在2013年4月7日寫了一篇文章《黑衣會》,描述馬英九三大親信都涉貪,這三個人的貪與一般貪官不同,是馬英九刻意栽培,缷任後,可以繼續呼風喚雨,國民黨續掌牛耳人物,即南部王林益世、中部王李朝卿和北部王賴素如。
結果三個人都涉貪。南方朔說:「馬核心的『南益世、中朝卿、北素如』這 3 個人涉貪,它的政治效果非同尋常,馬英九長期以來都在賣地的清廉形象,近年來馬的政績乏善可陳,但支持馬的人,至少還有『他是個清廉的好人』,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,但他南北中三大親信全都涉貪,馬的清廉形象已開始破碎。因此台灣媒體已認為這三大親信的涉貪,乃馬英九最嚴重的道德信任危機的開始。」
原來南方朔還預測,這些案子有向上發展的可能,其實不會,這就是馬英九的厲害,多年來在檢調的佈局,已達爐火純青地步,說案子到那裏就到那裏,一步也不越雷池,林益世案再燒也只能燒到自家廚房,說要延燒到副總統家都不可能,何況說燒到總統家,更是愚人說夢話。
馬英九政府貪腐事件,如同打開龍頭的水管,從連任成功就無法止息,從中央到地方,貪腐事件層出無窮。
2014年九合一選舉,國民黨推出選舉人,許多涉嫌貪腐判刑成為候選人。台東縣長候選人黃健庭, 2008年收受藥商 280萬賄款,被台中地檢署具體求刑十年。苗栗縣長候選人徐耀昌因廢土圖利案,2013年被判刑9年。雖判有罪仍能獲國民黨提名。
基隆市長候選人黃景泰,境遇完全不同,2014年 1 月以 42.6%贏得黨內初選,並經中常會通過提名基隆市長侯選人,後來國民黨改變主意,想提馬英九子弟,前移民署長謝立功被拒,開始抹黑,檢調以議會採購掏空公款,基隆地檢署前往議長室搜索,搜出 500萬元現金,以涉嫌建商關說、施壓市府官員,向法院聲請羈押黃景泰。為了讓他不能參選,以逃亡之虞,四度要求法院羈押禁見。地院三度以 200萬元交保栽定,最後撤換基隆法院院長, 9月 5日才使黃景泰收押禁見,堅持參選到底的黃景泰最後雖落選,卻成就民進黨林右昌當選。黃景泰遭基隆地院重判 20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馬英九提名刑事人為縣市長候選人,對沒犯罪的拒絕退選,可以貪腐治罪,「欲加之罪何患無辭」。犯罪被判刑,可以不執行當首長的,首推花蓮縣長傅崐萁,違反證券交易法,2009年被高院更一審判刑4年6個月,開除國民黨籍,知道有國民黨護航,都可大事化小事。因此努力經營花蓮,選舉靠國民黨邊,至今安坐縣長席位。夫人徐榛蔚 2016年大選,不僅是朱立倫花蓮競選總部主委,也被列入不分區 10名安全名單內,看出國民黨為求當選,可以貪腐不分。
馬政府貪腐充斥,全台縣市無一倖免。最有名案例是桃園縣長吳志揚第二副縣長葉世文。原來吳志揚當選縣長,任用吳伯雄秘書李朝枝為副縣長,被爆利用「桃園航空城計畫區」購買埤塘、涉嫌炒作農地圖利,消息爆光二度請辭, 2013年 6月三度請辭,才改由前營建署長葉世文當任。
葉世文是個大貪官,主導八德合宜住宅興建案,向遠雄索賄1600萬元被逮。葉世文係內政部長廖了乙同學,就職前雖經政風處提醒,廖了乙卻不理會,重用為營建署長。江宜樺內政部長又獲檢舉,卻不當一回事。李鴻源部長任內,退休前還頒給「模範公務員」榮譽給他。由於營建署長任內熟識都市法規,被桃園縣長吳志揚聘為副縣長。
葉世文興建合宜住宅索賄被捕,經由白手套台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院長蔡仁惠口中得知,葉世文利用全台興建合宜住宅貪腐,除新北市、桃園市,還有新竹眷改案。由於涉案嚴重,被起訴61年。2015年3月北院判處葉世文19年,遠雄董事長趙藤雄4年6個月,總經理魏春雄4年可上訴。
趙藤雄和魏春雄利用上訴機會,翻供承認林口A7合宜宅、八德合宜宅以及新竹眷改案,期約行賄葉世文 2200萬元。結果 12月 25日高院二審判決,在審判長劉嶽承、受命法官郭豫珍、陪審法官李麗珠等審判長,以趙藤雄、魏春雄有悔意,各改判二年及一年十個月,緩刑五年,但必須捐給國庫二億元。行賄犯自首條款一開,種下司法偏向財團,「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」,成為司法不公的批評浪潮。而葉世文加重刑則,判處21年可上訴, 2014年 6月電視評論主持人趙少康,在《馬英九清倉大掃除》一文,指出馬英九以清廉號召,卻接連爆發嚴重的貪瀆醜聞,呼籲馬英九不要以為葉世文案只是個案,台灣不知有多少葉世文們,即使「馬英九在總統府高喊『不能貪、不敢貪、不會貪、不必貪、不願貪』,手握公權力的官員,在外面亦是貪的不亦樂乎,把馬英九的道德訴求當笑話,『清廉令』令不出總統府,對馬英九是莫大的差辱。」
趙少康說法,許多人不以為然,這是識人不明,或是馬英九貪腐集團,必須共同維護馬英九清廉形象。
或許 2014年九合一選前,大家多少會相信趙少康的話,說「馬英九清廉」。等到柯文哲上台,將馬郝兩任市長密件解秘,發現馬英九不僅是史上最會鑽法律漏洞市長,趙少康在馬郝時期,擔任富邦獨立董事,每年暗中領取 700萬元薪資,不為他說話,還有誰會說話。馬英九不法事證據雖多,只因馬英九控制整個司法和檢調,在沒下台前,無人能奈他何,但清廉形象早已破功。
有趣的是,2015年 10月營建署又發生主任秘書洪嘉宏,擔任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期間,辦理「老舊眷村改建核屬大面積依法標售處份案」,收受趙藤雄賄款上千萬元,讓遠雄多次得標。像葉世文和洪嘉宏,可說足以代表營建署整個系統崩壞。而且不是個案,完全是長官縱容,廖了乙、江宜樺、李鴻源豈不是政風處一再提醒也不處理,江宜樺高升行政院長也不交待,好像貪腐早成馬政府共識,馬英九清廉假像,即使發現也當做不知,才釀下葉世文等的巨大貪腐事件。
「上樑不正下樑歪」,馬政府貪腐如同旋風刮過全台, 2013年 6月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採購環保袋圖利特定廠商。另以堂哥卓伯哲名義,在台北購買捷運國宅,屋款就有廠商吳俊德 350萬元。而吳俊德在彰化因認識卓伯仲,承包縣府月歷標案高達 5363萬元。最後讓卓伯仲定罪,則是侵佔馬吳總部二筆競選經費,說是購買競選物質,如平安符、國旗包、印有國父和馬英九相片的抱枕等文宣,結果做假帳總計 1800餘萬元,經國民黨副主席詹春柏證實, 2014年 1月被彰化地院判刑 9年,上訴中。
2015年廉政署繼葉世文,又查出馬英九和朱立倫愛將,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利用主持都更審議委員會及都市計畫委員會,多次向樂揚、寶興開發等建設公司,透過白手套周麗惠、周佳萱及許志堅胞兄許志遠牽線行賄,收受現金、名表、金條總計748萬餘元,許志堅也涉入葉世文案件為審察委員。
馬英九政府最可惡的貪腐,就是利用都市計畫或變更都市計畫,強搶民宅和民地圖利縣市財庫和自己。都市計畫變更在馬英九政府體制下,幾乎成為國民黨縣市長提款機,因為爭議大較為人知,台北市新店美河市案,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案、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、桃園航空城計畫案、苗栗大埔案等,政府與民爭財,使得台灣各地成立數十個自救會、捍衛農鄉聯盟與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,現身總統府前抗議。
根據農村聯盟統計,全台出面抗議, 2011年為 5709公頃,到了 2014年達到 1萬 1490公頃。
總共 19個徵收案,遍佈新北、桃竹苗、和中彰南各地。
目前仍在抗爭,較有名的是新北市土城彈藥庫、淡海二期。
新竹的竹北璞玉、竹東二重和三重、香山R1道路、桃園航空城、地鐵案、桃園捷運A7站。
苗栗竹南大埔、竹南崎頂、後龍殯葬園區。彰化溪洲章南產業園區、二林相思寮中科四期、田中高鐵站、台中后里中科三期、中科大雅、神岡浮圳、石岡隧道以及台南鐵路東移等地。
這些微收地有個特點,除了台南是民進黨執政,其餘全部坐落在國民黨縣市長手中。
為何政府要與民搶地,苗栗縣長劉政鴻曾在議會報告,說明縣府虧空,可以大搶民地彌補。
因為利用區域徵收,縣府可以獲得 20%可標售土地,挹注縣府經費。然而人算不如上帝,劉政鴻2006年上任縣長,欠款 188.56億元,結果 2014年底,苗栗縣向公股銀行借貸 369.4億元,農會借貸28.67億元,總負債545.85億元。繼任縣長徐耀昌,發不出工程款,致使縣內多家營造公司倒閉,公教人員退休金以及聘請國際歌手苗栗演唱,卻發生拿不到酬金,到處訴苦窘境,連電視名嘴胡忠信也出面喊話,才勉強付給酬勞。
這樣說來,劉政鴻把苗栗縣政府變窮了。然而,劉政鴻卻因為變更都市計劃,都能技巧性使其祖厝或住居不但不被徵收,反而身臨其旁,大賺其財,故而博得「劉百億」美名。可以說馬英九,從中央到地方都貪腐的一個案例。
劉政鴻不只苗栗搶民地,俗謂「一人得道、雞犬昇天」,劉政鴻的弟弟劉政池,仗著與馬英九交好,馬英九母親和姊姊每年都到劉家過年,劉政鴻為了討好馬英九,特別在馬家莊花費 4千萬元蓋了一座後來淪為蚊子館的馬家奮鬥館,俗稱「馬糞館」,讓馬英九每年過年可以在此發紅包。劉政池仗著馬英九關係,也在台北炒作房地產,竟然有辦法炒到陽明山國家公園,以行賄方式取得建照,蓋「七七行館」別墅。然後二次施工涉嫌竊佔國土,擴大違建及地下室,對於擴建一事,劉政鴻竟在法庭辯稱:「房子住久了,就會變大」!
這件官商勾結涉及很多人物,就像北市議員何志偉說的:「劉政池的確竊佔國土,當時檢察官這麼努力,到法院後,卻遇到恐龍法官,劉政池遇到全台灣最好的法官」。士林地院邰婉玲法官, 2015年 2月只以違反水保法判決2年3 個月,所有劉政池親友不管是竊佔國土或偽造文書,全部無罪。
全國交相賊,與馬英九有關係的案件,都這麼巧會遇到好法官,2014年發生食安風暴的富貴鄉食品公司,還有馬英九被雜誌爆料,是頂新黑心油案最大「門神」,都能遇到好法官。
在「全國皆曰可殺」,法官卻能夠以個人看法,曲解法律條文宣判無罪,中華民國法官真是神通廣大。
難怪2014年6月3日【蘋果日報】南方朔會寫出:「台灣已成了貪腐共和國」的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