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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-2 戴萬生事件

就在清朝忙著平定太平天國時,同治元年(1862)臺灣也發生戴萬生叛反的事件。原為彰化縣籍,北路協署稿書的戴萬生,不滿副將夏汝賢索賄,憤而辭職歸莊,立天地會,為清兵查察而起事,並得四塊厝林日成策反,不僅攻破彰化城,殺夏汝賢等官,甚至得到全臺響應。為平息該事件,福建巡撫徐宗幹奏請,新竹紳士「布政使」林占梅為「全台團練大臣」。

同治 4年(1865)台澎道丁日健檄澎湖廳辦團練,設立「保定局」。同治 13年(1874)臺灣設立「團練總局」,由道府授權本地士紳團練各莊勇丁,有亂時以資捍衛(六四  5頁)。戴萬生雖於同治 2年(1863)底自首被誅,但起義勢力仍在,在中國無法調兵情況,於是徵用臺灣阿罩霧人,原為殺人犯後在中國協助清朝平定北部小刀會有功,福建陸路提督林文察回臺。

回臺後的林文察除招撫反清者外,亦藉機混抄叛產,以武力參與舊日田產之紛爭,不從者移兵攻殺,林家仗勢無惡不做,官逼民反,在臺引起很大爭訟。後來因林文察內調死於太平天國戰役中,而其弟副將林文明,也以勒霸田產,復又強佔婦女名節,伏誅了事(六四  110頁)。

戴萬生事件雖於同治 4年(1865)平息,其時滿清可說十分腐敗,加上太平天國起義,在無力救援下,臺灣人多本是極易成功的事。但臺灣在官方管理式微時,彷彿又會回到荷西時代,成為數千個部落纏鬥不休的局面,這種源自平埔族互鬥天性,初期雖會因不滿新統治者,在共同危機意識下抗清,但發展到後期,「扶清」和「反清」卻成為互鬥者相對的立場,成為無甚意義的事。加上「義民」成為臺人獨有升官發財機會,蔚然成風。許多想當官的讀書人,就會檢舉「反清」的庄田。

板橋林本源家族,也在戴萬生事件因助餉二萬兩,計殺反清桃園首領楊德源,而功授三品銜成為大官。臺灣人這種不問是非,唯求個人利益,結合而成的族群衝突,已讓臺灣人喪失判斷統治者是否英明的機會,不管清朝多腐敗,臺灣已成順民的天堂。
除非政策危及這些族群利益,像光緒 13年(1887)臺灣巡撫劉銘傳為建設臺灣急需餉稅,下令清丈臺灣田園,因未考慮到各地「番大租」成立的背景不同,擬予一條鞭化予以廢除,落實以小租戶為業主政策,因草率行事,結果發生了彰化抗爭的施久段事件,劉銘傳立刻調派霧峰林朝棟,招漳人前來鎮壓而平息。

但為避免後面接踵而來的叛反,劉銘傳也從善如流,修改政策,才避免悲劇再發生。諸如此類,隨著滿清末期的腐敗,起義事件反而減少。此種順民的臺灣人架構,若不是光緒 21年(1895)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給日本,讓臺灣人在日本強權下重新受教育,學習法律知識。否則在清朝亡國後,臺灣將步中國後塵,這些族群成為數千個軍閥相互殘殺,那死亡將無可計數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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