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7-2 紛爭的世代

臺灣的歷史,從來就如李鴻章所說:「三年一小亂、五年一大亂」,雖然經過日本人五十年統治,已建立了法律秩序,原本就可輕易踏上法治國家。可惜的是,中國國民黨帶來中國「人治」觀念,貪污腐敗政風,如同中國動亂一樣,臺灣重新又被教育,回到滿清統治時的臺灣,不只法律「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。」而且因人而設,成為「竊鉤者誅,竊國者侯」的世代。
國民黨貪腐的教育,使得臺灣所有的政客,不管是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也好,國民黨馬英九也好,說謊彷如吃家常便飯一般,「上行下效」,結果是臺灣治安進入極端混亂,可謂回復到滿清時代,那種完全「無法無天」的世界逐漸來臨。


有趣的是,這種社會的統治者,竟然大部份都是法政學出身的人。被認為目前為止,可能出任臺灣 2008年總統的「六大天王」,除了立法院長王金平出自師範大學,游錫堃也是利用省議員期間,拿到東海大學學位外,其餘民進黨謝長廷、蘇貞昌、呂秀蓮,以及國民黨馬英九等都是台大法律系畢業。因非技術官僚,故對臺灣基本建設,提振工業環境,整體經濟發展,以及配合環保、景觀,使臺灣發展成高科技,「男有分,女有歸。」人人有工作做,且優質的觀光勝地,建設臺灣成為美麗寶島,因認識較少,做得也少。利用施政成果,獲取人民支持,以掃除黑金和貪腐障礙。

結果因施政果效不彰,反以為臺灣問題解決,在於「統獨、意識和族群」之爭,倒果為因。
因本身習法,又想操控法律解決問題,結果造成立法院更大的爭執,而在野黨為保護黨產,取得政權,甚至無視憲法存在,倚仗人多勢眾,制定對其有利的法律,「NCC」就是一例,朝野兩黨相爭,由立法院燃燒到院外,成為臺灣更大的紛擾源頭。相互踐踏法治,對無視民生法案的存在,法律不彰,反成為無權無勢人民之害。這就是臺灣不管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,都需檢討的地方。


所以為了改善目前臺灣施政品質,有人主張臺灣需要有「第三勢力」,但談何容易,對於臺灣「統獨」之戰,在中國虎視眈眈情況下,國民黨為虎作倀,「聯中制台(獨)」,讓臺灣人民驚惶,「本土派」唯恐離此一步,即無死所,不得不死挺民進黨,這是為何陳水扁貪腐,人民仍要對抗法律,「含淚」繼續挺他原因。不只如此,將來謝長廷、蘇貞昌、游錫堃和呂秀蓮等人,不管誰繼任,都可以成為「為所欲為」,臺灣人還須挺他的原因。


同樣的,貪腐的馬英九,也以「捨我誰能」代替外省籍,光復臺灣政權理由,以「錢能指揮政權」,也能「指揮司法」理念。且在有錢有勢的黨的支持下,踐踏法律。「黨法即國法」,早是兩蔣統治臺灣起,行之有年的事,且被認為理所當然。甚至還可量身定做,使法律合乎他個人的需求。像修改黨內他自訂的「排黑條款」。以立法院絕對優勢,成立違憲的NCC。且利用通過總預算案,修改「中央選舉組織法」,以保護黨產免被公投,都只是牛刀小試的技巧而已。


而臺灣是否會被出賣,雖然從民調看,贊成臺灣獨立的,已接近百分之七十以上,贊成統一的不到百分之二十。
但不要忘記,臺灣人從歷史看,許多人對政治不僅畏縮,都以事不關己視之。
加上國民黨有錢,「錢能使鬼推磨」,何況是貪財的臺灣人。
2008年只要有黨產,四百年一仗,亦可輕易取下臺灣,成就無時間表,換言之,一當選就可宣佈「終統」的目標。


臺灣年青人因受國民黨近六十年教育,對臺灣前途已無知覺,許多人並以「政治無知」自豪,挺民進黨者,多是過去目睹二二八大屠殺,親眼目睹國民黨貪腐事實的中老年人,他們由於親身經歷,深怕子孫,陷於無知而受害,在此情況下心急,又無他路可尋,只能牢牢抱住,代表本土的民進黨大腿,值此時期,請問「第三勢力」如何誕生,深怕「弄巧成拙」,反成外省奪權的助力,「四百年奮鬥」,一夕之間付之流水,這是臺灣人最大的無奈。


所以有許多人說,要是當初沒有蔣介石來台,該有多好,臺灣豈不是會如夏威夷般,被美國管轄,或者成為美國一州也說不定。
這句話也是真的,因為臺灣戰略地位重要,即使蔣介石當時在台,與美國制定「臺灣關係法」,對於美國以「國內法」制定,蔣介石卻不敢吭聲,可以臺灣當時地位「未定論」,以及美國當時的企圖,至今這個法仍繼續保護臺灣中。

 


:::

會員登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