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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乾隆治台

清朝雖加強「以番制漢」管理,仍擋不住流民北上的浪潮,流民繼續越過康熙 49年(1710)台廈道陳璸三令五申不得越過的大甲溪,同時到水沙連(南投埔里)開拓。就在臺灣官吏窮於應付時,不料康熙 60年(1721)卻又發生震驚清朝的「朱一貴事件」。康熙 60年(1721)4月,臺灣知府王珍苛稅濫刑。曾於臺灣道衙門當差,居住鳳山的朱一貴乘機起事,因姓朱故以「大明重興」為號召,合流民千餘人,以竹槍攻擊岡山營。而清朝游擊周應龍率新港四社的民兵前往應戰。周應龍出高價懸賞殺敵者,因爭獎賞,四社民兵濫殺無辜,因此激怒百姓紛紛投靠,並與居住下淡水溪(高屏溪),高舉「清天奪國」旗號,操粵語的杜君英聯合,擊敗府城來兵,殺總兵歐陽凱,下茄冬民並攻陷諸羅城,臺灣清轄範圍遂告全陷。

後因杜君英放縱部下在府城搶劫,擄掠婦女與朱一貴部屬產生衝突,朱杜因此失和內鬥,杜君英兵敗北走虎尾溪,經貓兒干(雲林崙背)、打貓(嘉義民雄)入山,沿山路南下奔出羅漢門(台南玉井)沿途燒殺搶劫,最後藏匿在蠻蠻庄。等到施琅的兒子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,及總兵藍廷珍率領萬餘兵過海來臺,杜君英聞清軍至,立舉大清義旗協助攻打朱一貴。朱一貴兵敗,逃亡至溝尾庄(嘉義太保)為當地義民所擒,而杜君英也「兔死狗烹」,雖降仍以首犯同押北京處斬。

朱一貴事件對臺灣的影響,是讓清廷知道臺灣雖易為亂,但本質乃是承繼平埔族間好鬥的習性,與過去荷蘭統治一樣,若能「以番制番」培養義民策反,再以大軍壓境,便能輕易治理。藍廷珍平定朱一貴,即以「有能糾集鄉壯殺賊來歸,即為義民」為號召,開始以官祿、獎賞、木牌枋、及匾額等利誘地方能人,便能促使全臺起義相殘,達到治臺目地。日後,此種「以臺治臺」手法便成治臺嚆矢,誠如《臺灣生熟番記事》作者黃逢昶所說:「督師駐紮漳泉,聯絡紳士、土勇,設計渡臺,暗結臺民,向前猛撲,而以官兵助之。不增兵、不籌餉,以拙勝巧,以逸待勞;斯驅寇之計得焉矣!」(六四17頁)

另外,從此事件中可看出蜕變的平埔族,到朱一貴事件為止,漢化雖已達60多年,但其思想究與中國不同,除語言外,開始根本沒有閩、粵之分。故在初期除部落間鄉鬥,其他尚能相約行事。但朱一貴事件後,雖說閩粵失和,係杜君英等客語人馬,在府城擄掠閩語婦女引起,但敗戰後的杜君英,不只一路南下燒殺搶劫閩語庄社。從民雄沿內山,南出羅漢門,回到屏東後,又率領屏東萬丹、六堆一帶客語族群,高舉「大清」旗號,最後演變成閩、粵間巨大的衝突,死亡達數千人。

從斯時起,清朝遂警覺到由十族構成的臺灣人,漢化後,也因族群不同,屬性不同,不只像過去因地域不同,彼此相鬥外,漢化後更因語言不同,開始有閩就閩,粵就粵之分,就是相同閩語中,也有漳、泉之分。這些人不離原來平埔十族好鬥個性,不但度量小無法合作,且經常因一點私人怨隙或小利,就會彼此出賣相鬥。像發生於乾隆47年(1782),彰化縣民因看戲起爭論,就足以釀成漳、泉衝突,雙方衝突之激烈,規模之大,驚動福建水師提督黃仕簡率兵來臺,以聚眾殺人放火條例,斬首143人,並將主要人犯其妻子子女發落功臣為奴,財產抄封入官,方才平息。

除了朱一貴叛反外,加上流民不斷北上,康熙 60年(1721)朱一貴叛反時,「阿里山、水沙連各社乘亂殺通事以叛,次年經多方招徠,示以兵威,賞以煙、布、銀,乃就撫。」(六四23頁)為免流民再越界聚眾叛反,康熙 61年(1722)檢討番界,釐定清朝新的統治範圍,製定臺灣新舊界址圖外(二六七176頁),並於雍正元年(1723)增設彰化縣,下設鹿港巡檢、貓霧拺(台中)巡檢,避免諸羅縣管轄鞭長莫及的弊端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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