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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3 財產接收

除大宗物質接收還有財產接收,為有利接收,日人自行成立一個財產登記委員會,這些財產種類繁多大致分三類。
屬於政府財產,包括總督府和東京政府財產,這一類包括所有公共建築和公有地。
國營運輸和交通系統等諸如鐵路、電臺、電信及各地的港口設備。國營企業如鹽、酒、樟腦、火柴、麻醉品等專賣局。
所有金融機構,像臺灣銀行、臺灣開發公司、臺灣電力公司、數目龐大的信用合作社、郵政儲金、和日本人很重視的退休保險儲金和其他金融機構。事實上, 9月陳儀等未抵臺前,重慶早派來調查軍官以需要經費,拿走存放臺灣銀行存款和準備運到菲律賓做為軍餉的金條。柯喬治說:「幾個星期之間,那艘驅逐艦來來往往,忙於搬運貨物到中國沿海。」(一七三  89、111頁)


屬於日人公司像造紙、製糖、木材、鳳梨、化工、化學品、紡織品、冶金、機械工業、電機和礦物開發等工業。
還有社會福利機構像學校、醫院、農場、實驗場、研究機構等擁有大片土地都在移交之列。
除公家還有30幾萬筆日本私人財產,像戲院、醫院、印刷廠、餐館、店舖和住宅。
所有日人不問你是否有財產,陳儀規定他們僅能帶走兩個手提袋和背後能背的東西。
這些財產除不能移動的土地和建物幾乎都自然蒸發,柯喬治曾感嘆說:
「事實上有 4、50億美元的價值,假如善加管理,臺灣現代化經濟足可生產過剩品以提供中國復原之需,並且它可做為技術人員的養成所,訓練數以萬計的技術人員,以供中國之所需。」(註:當時月軍餉尚不足 3美元)(一七三  138頁)


這些感嘆都成妄想,陳儀代表的政府已搬走所有能搬的,賸下的再令親信佔有,並以極低價格買賣,為了安頓美國領事館在臺北竟找不到地方,因「幾10棟大官邸和私人建築都被那些新進的達官顯要佔為己有了,他們有好多人,每人都佔有好幾棟大房子。他們的方法簡單極了,只要派 2、3個衛兵守在那裏房子便是他們的。」

美國領事最後看中一個房子準備購買,不料臺北市長黃朝琴也看中此屋,他已佔有許多房子,佔有的方法如果屋主反對,他便威脅以「通敵」大帽子逮捕他們。這種野蠻方式是許多臺灣人大官致富原因。他們再用這些錢從事政治使他們立於不敗之地。而美國領事館與黃市長的房地爭執,最後因陳儀出面才罷手。(一七三  114頁)

陳儀賤賣日人資產,有臺灣人知道馬上集股資籌組大公企業會社,準備1億元資金購買,不料被嚴家淦知道,由於臺灣人手持都是千元大鈔,他卻突然宣佈千元大鈔停用一年,驚愕之餘,陳儀卻可以多印鈔票來購買。


嚴家淦表面溫雅說話輕聲細語,實際卻與葛敬恩、包可永、周一鶚等同被譏為臺灣腐敗四兇(二九五 118頁),卻是陳儀在福建的經濟顧問。重慶政府時曾被調到黑幕重重,負責接收和分配美援物資的中國戰略物資委員會擔任採購主任,成為孔宋得意部屬(一七三  170頁)。
他曾自豪告訴柯特,對於臺灣通膨,他有簡單應付辦法即「多印鈔票」(一七三  140頁)。
36年(1947)接任財政處長就忙著印鈔票。
5月臺灣銀行改用新鈔,發行當日發行總額只有 260萬元,當天早晨卻有人在臺灣銀行開戶存入 300萬元,臺灣銀行即要此人交待錢的來源,他說是宋子文助理給的,談到「宋子文」三字,沒人再敢問下去。當時他們到底印了多少鈔票都沒統計,有1次破獲大宗偽鈔才發現是財政處同仁在包庇。(一七三 142頁)


從北洋軍戰敗中國就沒有海軍。與中國各省接收不同,若非美國允許或從日本接收來的船隊,沒有人能越過臺灣海峽來爭取這豐盛擄掠物。他們對臺灣絕對有充裕時間剝削,慢慢咀嚼直到完全消化。為徹底吸啃,陳儀將他的接收人員分九大處,每處再招親引戚分為數百個團體,美名「處理委員會」。等他們都站好重要位置,委員會就變成董事會,其餘則為股東或公司員工。

這些不懂公司經營的董事,往往使得公司無法運作,但他們不願求助有能力的臺灣人,寧願求助「日本專家」。臺灣鳳梨公司有個真實笑話,接收後的中國經理,有天接待夏威夷來的鳳梨工業團,到盛產鳳梨的臺中參觀,當他指著1顆鳳梨樹熱情解說時,大家目瞪口呆,因他手上拿的是露兜樹而不是鳳梨樹(一七三 146頁)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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