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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 頒佈戒嚴令

在此背景被任命臺灣省警備總司令的陳誠,不惜採用高壓手段治臺。
38年(1949)2月,為防止臺灣聯外勢力與共產黨假借難民身份來臺,頒佈「軍公教人員及旅客入境暫行辦法」,將同情臺灣、主張臺獨或主張臺灣託管的外國人排除於外。並對中國來臺人士,採取先審再入境辦法管理。

5月 20日再以中國戰亂為由,將 37年(1948)12月中國頒佈實施的「戒嚴令」,以「確保治安秩序」為名,擴大實施於臺灣。與之同時頒佈的還有「動員戡亂 時期臨時條款」,對國民大會、立法院和監察院等國會,應如期選舉也中止,以 36年(1947)選出的第1屆代表予以無限延期。在此制度下,選舉已不復存 在,雖說仍有自由地區的臺灣,及海外少數名額可選,但在「戒嚴法」下,這些名額也幾成御用的棋子。使蔣介石在臺灣統治,其能控制的國會議員始終維持在 90%以上席次,得以制定各種違反人權的獨裁政策。


此外,為徹底箝制自由,6月公佈「懲治叛亂條例」,主要內容除對叛亂份子處以極刑,沒收財產, 對任意參加集會、結社、遊行,隱匿叛徒者或資助叛徒予以金錢、資料或嗾使遊行對治安及金融有攪亂妨害者,皆可處以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散佈謠 言、傳播不實消息、或以文字、圖書、演說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,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此外又頒佈「共產匪間諜檢肅條例」,知匪不報並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根據這些法令,可以莫須有罪名加諸反對者身上。
6月 15日又藉口避免受中國「金圓券」牽連,發行與中國幣制隔離的幣制改革,企圖以「改革」為名,掩飾過去 發行臺幣的失敗。
臺幣貶值四萬多倍,意味著臺灣財產縮水僅賸原有的四萬分之一,現在又以四萬舊台幣兌換1元新台幣重新開始。
無外匯下,總計二億元發行量, 以 1美元兌換 5元新臺幣,可知臺灣黃金儲存量實在不多。


陳誠治臺期間,根據美國領事統計 38年(1949)至少一萬人被逮補,許多人被處死(一七三  357頁)。
他的兇狠可從該年「四六事件」看出。中國戰況吃緊,學生不滿情緒又起,以壁報和社會劇諷刺政府。
3月下旬因臺大與師大學生共乘腳踏車被警察 逮捕,發生學生集體包圍警局情事,後在游彌堅市長等協調下該事件平息。
不料事後,為南京回臺的陳誠得知,他非常生氣說:「這些流氓應處以嚴厲的處罰。」 (一七三  358頁)

4月 6日以 10輛軍用卡車載滿警備司令部人員,搜捕該二校 300多名學生,部份逃至桃園山上被擊斃外,其餘分別處以 8個月至4年刑責 (八二  114頁)。
由於警備司令部搜捕人員都戴白色鋼盔,史上稱為「白色恐怖」。
38年(1949) 1月,中國情況迅速惡化,繼淮海戰役失敗,私自與美國接洽,若美國應允提供武器裝備,堅稱願作戰到底,擁有百萬兵馬的軍閥傅作義。結果在運送過程不知為何到其手上都成爛銅破鐵,傅作義因而決定投降, 幾乎使得長江以北全陷入共產黨手裏(二四三  329頁),而往美國求援的蔣宋美齡也失敗了。

全國都主張與共產黨和談,蔣介石 1月 21日被逼下臺,宣 佈由李宗仁代理總統。
蔣介石此次下臺,如同 20年(1931)歷史重演,無法指揮黨政軍的李宗仁,不僅無法掌控蔣介石以引退為名,暗中指揮黨政軍從事「作戰到底」的和談。加上當年行政院長孫科,現在又貴為行政院長,當然知道必敗道理,自知之明,早已跑到廣州另立政府,不久請辭下臺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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