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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3 農漁會整頓

成立於日據時代的農漁會,國民黨政府來台,為了避免激烈的通貨膨脹影響農村的安定,改組農漁會,成為可以實物繳稅,也可以對農漁民小額貸款的機構。這些善意的作為,使得蔣介石雖獨裁,但到選舉時候,農村成為仍願支持的鐵票。因此農漁會,便被視為國民黨,分佈在全島各鄉鎮最大的樁腳。


事實上農漁會存在,對農村建設的重要,是民進黨政府不了解的事,只因為地方選票偏向國民黨,就一昧以黑金和國民黨樁腳視之,欲除之而後快。殊不知今日農村的安定和繁榮,皆建立在農漁會過去的努力上。農業經濟學者林享能說:「早期經濟未發達,金融事業之銀行侷限於城市情形下,信用部服務會員,提供農民小額貸款,帶動農村經濟發展,貢獻良多,實非一般銀行所及。」又說:「農漁會信用部,分佈在農漁村各地,並在偏遠地區設有分處,服務農漁村,活絡地方經濟。以利潤掛帥之銀行,絕不可能在鄉鎮普遍設行服務,即令目前,在十六縣 309個鄉鎮中,尚有 93個鄉鎮,無商業銀行設行,端賴農漁會信用部提供金融方面之服務。」(三三四)


農漁會的功能,除信用部貸款外,也包括農業的推廣、訓練、文化與福利事業。
農業的推廣,像承辦農保及稻田轉作,農產品及毛豬的運銷,此外還有全台六千多產銷班推廣等,對農村貢獻不勝枚舉。
而這些費用,皆為農漁會經營信用部所得。可以說,統計民國 86年到民國 90年農漁會的盈餘,百分之百都靠信用部。而信用部所得,根據農漁會法規定,百分之 62則須用在這些農業推廣工作上。使原本該由政府出資的農業政策,都仰仗農漁會信用部自給自足,這是其他營利的銀行無法做到的事。而原本有盈餘的農漁會信用部,民國 80年前後,遇到國內金融自由化。但對他們卻仍限制,只能從事農漁業相關項目,產生無法與市面銀行競爭的局面。繼之幾年,臺灣農村又發生一連串問題,像口蹄疫,造成畜牧戶嚴重損失。金融風暴以及九二一地震,都造成農村嚴重損失。為解決環保問題,以「離牧政策」逼使養豬戶離農。臺灣加入 WTO,大量農產品進口等問題。加上政黨輪替,經濟每下愈況,農地價格慘跌,乏人問津。在此情況下,以農地貸款為主的農漁會信用部,自然產生逾放比攀高,難以經營的困境。


這些困境可以下列統計得知,臺灣全體農會之純益,從 85年(1996)的 108億,降至 90年(2001)的 1億 4千餘萬元。
而漁會的純益也從 6500萬元降至 1400萬元。
根據統計全台 285家農漁會信用部,逾放比低於 10%,有 112家佔總數三成九。
10 - 25%的 120家佔總數四成二,高於 25%的也有 53家,佔總數一成八多。
總計逾放金額高達 1千 4百多億。(三三四)

農漁會雖遇到經營瓶頸,但卻擁有農地資產,陳水扁竟不知利用機會重整、收編,對經營績效不彰者予以「託管」。
同時,對經營較好的農漁會,聽取李前總統建議,輔導合併轉行成立農民銀行。
卻反其道而行,擬以全部消滅方式為之。
具本土特色且可收編的農漁會,陳水扁卻以粗糙政策決定廢除,當然引來對農業有專精的李登輝反對,李登輝說:
「農業曾是臺灣經濟的發展基礎,此時若不照顧弱勢的農漁民,恐驚連政權『攏會沒去』。」
但陳水扁卻以:「推動改革可能失去政權,不推動改革更會失掉政權,為了政權不改革,是懦夫的表現。」回答,一副正氣模樣。

而當時民進黨秘書長張俊雄,也補充說:
「農業金融不同於一般金融,但正如農業不能自外於國家整體,農漁業金融機構也不可能自外於整體金融體系。」
甚至對台聯秘書長林志嘉建議,農漁會經營績效不彰者,能否採取「託管」,林志嘉說:
「由商業銀行接管農漁會信用部,形同消滅農漁會,應由『託管』方式,取代財政部主張的由銀行託管。因託管後可待商銀改善農業問題後,歸還農會資產所有權,或是集中交由新成立全國性農業銀行運作。」也充耳不聞。

91年(2002) 8月依然以行政院金融改革專案小組意見,行文各縣市政府,擬分段取消農漁會的信用部,同時修正農漁會法,訂定落日條款,預計 93年(2004)底前依金融機構合併法,強迫信用部作價或讓予銀行,徹底消滅農漁會信用部。無知又蠻幹,自然無法接納任何建言。可笑的,就在民進黨準備風厲雷行,矢志改革農漁會前,農漁民也為自己權益,準備走向上街頭,從報名參加示威人數的龐大,才發覺事態嚴重。惟恐事情鬧大,有損民進黨施政正義的顏面。
11月 21日陳水扁趕緊回到台南向鄉親道歉,並設法停止他任內首次發生的農漁民示威遊行。
雖然阿扁故鄉的農民最後沒上街頭。但 23日仍有十二萬農漁民來到台北,參加遊行。
為了防止農漁民再上街頭,不久後,陳水扁立即召開全國農業金融會議,修改有關規定方才落幕。


事實上,民進黨對農漁會改革,表面上看似正義,就如陳水扁自己所說:「至今年六月底前,農漁會信用部逾放金額高達一千四百億元,平均逾放比為百分之二一,這個問題再多拖一年,全國民眾就要多負擔一百億元的社會成本,所以即刻的,農漁會基層的金融改革勢在必行。」但同樣是金融問題,陳水扁上台前 39天, 89年(2000) 4月財政部金融局赴中興銀行天母分行金檢,發現重大弊案,弊案一發生,四天內流失存款 160億元。

不得已,4月 18日中央存保正式託管,即所謂的「中興銀行弊案」。但在陳水扁總統任內,卻可讓其託管且繼續營業至 93年(2004)1月,一審法院宣判出來為止,使中興銀淨值反成為「負債五百億元」,最後亦由國庫買單。(三二一  197頁)私人銀行可以「託管」。但關係全國農漁民權益的農漁會卻不可以,誠如林享能所說:
「國內金融危機,其能危害國家命脈者,僅佔全體金融資產總額7點3%的農漁會信用部,應非首惡。財政部忽視農漁會在基層所扮演社會性功能,先予開刀,而逾放比高達70%,呆帳已暴增為885億之中興銀行卻無事,未見財政部禁止其業務經營,此種雙重標準價值,農業界多不能平服。」
行政不正義,這是農漁會改革失敗原因。
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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