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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國民黨黨產

89年(2000)連戰競選總統成立競選總部大會時,為突顯其反正透明形象,對外宣佈,國民黨率先不經營事業投資。
他說:「國民黨經營事業,是國民黨要面對的很大問題。事實上,民國 95年(2006)底召開「國家發展會議」,對於政黨經營事業也有過初步共識,我們可說這應是全民共識。」又說:「何況在世界上民主國家中,的確少有黨營事業存在,因此為營造公平的政黨競爭環境,我個人願意主張國民黨率先做起。」(三四九  13頁)


黨營事業根據中華徵信87年(1998)臺灣地區集團企業研究報告,顯示的黨營事業資產總額高達二千億以上,位居臺灣第十七大。而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吳惠林卻說,這些估計尚不包括中央投資公司與其他轉投資,那麼到底國民黨的黨營事業有多少?吳惠林又說:「到底多少,恐怕連劉泰英都搞不清楚。」(三四九13頁)


這些黨產和黨營事業,究竟是怎麼來的?
根據民進黨統計,不當黨產取得係利國 34年(1945)來台接收機會大量取得,概分三類,一為轉帳撥用,二為日產接收,三係運用政府預算得來。(四○○)
這些黨產 89年(2000),因競選總統需要,經過三個月清點,自爆擁有土地 927筆,房屋 680筆,面積分別為 13萬 1290坪與 9萬 6548坪。這個數目,與政府隔年調查,土地 842筆面積 16萬 7811坪,房屋 637筆面積 10萬 3065坪,兩者報告相差甚大。(四七118頁)


94年(2005) 8月 19日馬英九接任黨主席表示:「將在 2008年以前,依據法律及公平正義原則,將黨產完全處理完,讓國民黨回歸蔣經國時期樸實面貌」。殊不知兩蔣時期,是個特務橫行的時期,黨產也是彼時侵佔和搜刮所得,成為選舉時賄選的資源,而蔣經國的樸實,乃是時代的諷剌。而馬英九舉蔣經國為例,也是藉此表態「說是一回事,做又是另一回事」。果然一接黨主席二日後,馬英九就在中央評議會上改口說:「黨產在早期臺灣經濟發展中,扮演重要角色,黨產決非不義,只是該功成身退。」

而對這些「非不義」的黨產,該如何使之「功成身退」,馬英九就實施了「賣光、花光、責任光」,所謂「三光政策」。(三五○7頁)
所以一上任立刻處理黨產。 8月 23日將國發院土地以 41億元賣給建商。
這塊原名為「革命實踐研究院」土地,原是國民黨來台強佔的民地。
後來在地主強烈索回過程,一不做二不休,乾脆於 51年(1962)以槍押著地主葉頌仁,以總價一萬九千元簽下土地買賣書。


但不甘就範的地主,為表抗議不去領錢,國民黨就以法院提存佔有,這筆錢後來因提存過期被沒收,地主一無所得。
像這樣以戒嚴強壓地主賣地案例,常有所聞,但大都在槍桿下,自認倒楣了事。
但號稱改革的馬英九,不但不道歉還地於民,甚且一上台,立刻以 41億元賣給元大集團的元利建設公司。
可笑的是,賣地同時,破天荒的在買賣契約中,載明原本與買賣無關,變更都市計劃回饋的土地比例。
馬英九利用市長職權,事先允諾變更都市計劃提高售價,圖利國民黨,其擅權瀆職公開違法,實是號稱「法治」臺灣的一大諷剌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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