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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4 工業蛻變時期

這段被稱為「資本企業自由發展時期」,直到昭和 5年(1930)可說是臺灣工業化快速蛻變的重要時期。
尤其經歷第1次世界大戰,日本國力漸強,累積的資本漸多,成為許多國家的輸出國。
對於臺灣更成為日本企業投資天堂。這個時期我們可以舉臺灣糖業為例,說明當時臺灣工業成長情況。
明治 35年(1902)臺灣新式製糖公司僅 1所,每日壓榨量300噸。然而到了昭和 3年(1928),臺灣新式製糖公司則有 11所,每日壓榨量達4萬3千噸(一二五  21頁)。而其中在台投資最大的則為日本三井物產株式會社,它不僅對台投資最早,規模也最大,不僅製糖、製茶、產煤等企業獨佔鰲頭。其他產業,像外國煙草原料,以及直至目前不為人知,佔有中國最大市場的鴉片原料輸出,都為其所獨佔(一二五  22頁)。
此外,三井又是臺灣電力公司最大的股東,以及臺灣兩大金礦之一的擁有者。
對臺灣的工業化,若不考慮對中國的傷害,三井的貢獻良多。


對照此時期的工業成長,可從其生產額得知。臺灣始治時為負成長,到明治 35年(1902),其工業生產額為1千2百萬圓。到明治 43年(1910)增加為 5千 2百多萬圓,增加4倍多。但到昭和 5年(1930)則更增加為 2億 3千 2百多萬圓。當年對外輸出 1億 7千 4百萬圓,輸入 1億 2千 4百萬圓,當年出口餘 5千萬圓(一二五  192頁)。以當時臺灣平均工資,日人為 1.3圓,臺灣人為 0.9圓,每月約30圓計(一二五  44頁),賺取外匯不可謂不鉅。至於當時的生活,以來台的日本人和臺灣人的銀行存款比較,日本人平均為10萬1千多圓,而臺灣人則為 6萬 5千多圓(一二五46頁)。


昭和 6年(1931)到昭和 17年(1942)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期間,為「臺灣工業轉型時期」。
為了促進臺灣工業化因而在昭和 9年(1934)完成的的日月潭水力發電,成為臺灣新工業開發的契機。
發展工業因需大量用電,而清朝治台時期幾乎是無電可用,日本為開發臺灣,早期也僅能以蒸汽機、蒸汽渦輪或像糖廠自行開發的火力發電,來彌補臺灣工業所需,在這種環境下臺灣僅能生產以食品加工業為主的工業,其他像水泥業、金屬、機械、紡織、化工等需電較巨的工業則不可能。


日月潭水力發電廠的完成,改變臺灣工業發展型態。臺灣發電量從昭和 6年(1931)到昭和 10年(1935), 4萬 8千瓩增加到 14萬 9千瓩(一二五  54四頁),不但可供上述工業使用外也為臺灣奠下電機化學工業的發展途徑,像煉製鋁、金、銅等工業,類似這些高技術的工業都在此時期隨著其他水庫,像烏山頭、烏來、天冷、霧社等的完成奠下了雄厚的基礎。日本治台期間亦陸續完成新龜山、萬大、銅門、立務、大南等水力發電所,使得昭和 18年(1943)時臺灣有34所發電所,其用電量則為 119萬 5千瓩。10年間增加3倍,為臺灣工業化奠下雄厚基礎(二三○  112頁)。臺灣這樣的用電量若與當時中國比較,個人平均用電臺灣為中國的 233倍(二三○113頁),可見經過日本統治後臺灣的現代化程度。


日本在台期間,雖繼續興建 47所發電所,以及開發總電量達 53萬瓩的《大甲溪水力發電開計劃》,以確保每年 160萬瓩的用電量,可惜因大東亞戰爭而停頓,接著因戰敗胎死腹中。而這一切建設,後來皆為來台的國民黨政府接收。此外,臺灣因天然環境的關係,適合開發許多水力發電廠。隨著許多水庫的陸續完成,臺灣反成為整個日本地區電費最便宜的地方,電費只有日本的 1/5,適合發展工業。這也是促使需電極大的日本重工業、國防工業紛紛在此時期來台設廠的原因,故有人稱此時期為臺灣「重工業」奠基時期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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