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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3 黃金運送

吳嵩慶到底是什麼人,詹特芳接著介紹:
「吳嵩慶是浙江省海縣人,法國巴黎大學畢業,由於懂外語,抗戰時曾在航空委員會搞過秘書、財務處長等職務,
這樣就與侍從室及宋美齡等拉上了一點關係,以後在中訓團高級黨政班受訓。
總之,吳是一個內線的人,對外沒有什麼太大的名氣,地位也並不算高,
但是他卻可以通過侍從室的關係,與蔣本人搭上鉤,當然也決不會為桂系(李宗仁)拉去。
蔣規定:所有這些硬通貨,全部由蔣本人親自掌握,吳對蔣個人負責,
有關開支調運及分配等事項報告,直接送蔣本人親批,不由任何人轉,發款一定要見到蔣本人親筆批條,才能辦理。」


至於詹特芳如何與這批黃金有關,他說:
「這時我已當上吳的中校機要秘書,因為我是他從湖北帶來的親信,自然對他忠心耿耿,唯命是從,
由於我在中央方面,交往不多,保密方面,他比較放心。
自吳接管這批黃金、銀元後,我便理所當然地成了他的忠實助手,至於具體任務,主要是繕寫對蔣的報告。
對蔣的報告,跟一般的報告不同,必須是正楷大字,不能簡寫橫寫,更不能用 123等阿拉伯字;
必須是提綱式的,否則他就不看。除此以外,那就是經管吳與蔣侍從室的一本專用密電碼本了。
來往電報,不經譯電室由我直接翻譯。
由於這些工作關係,使我逐步了解一點蔣介石核心裏的內幕及黃金、銀元的盜用情況,分述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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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外幣:約合 8,000萬美金(這個數字,我是聽吳嵩慶口頭談的,具體情況,我不清楚,因外幣提出後,馬上交給臺灣銀行了。)

2、黃金:中央銀行原報告有 90萬兩,經過這次徹底核對,實存 92萬兩,多出 2萬兩,
絕大部份是金塊,每塊 10餘斤至 20餘斤不等,塊面刻有成色及重量等字樣。
另外還有黃金 4,200餘兩,據說是蔣介石私人存的,
為了便於記載,我們將它立為專戶,稱為特種黃金存款,而黃金實物仍混在一起。
這本來是個掩耳盜鈴的事,蔣介石自取得國民黨的統治權後,早已化家為國,進而化國為家了。
如這次他一下台,馬上就將中央銀行的全部黃金、銀元及外幣提走,這是根據銀行規定的哪一條?
歷來蔣批發的不少私人贈款,還不都是由國庫中以金銀支出的嗎?

3、銀元:約計 3,000萬元。
以上這些人民血汗,經由吳嵩慶以軍費名義全部提走後,其中黃金及銀元用了 1艘海軍的兵艦,
由上海運到廈門,在廈門存放了一個時期,又移至臺灣。
當時具體負責這件工作的人,有財務署收支司副司長董德成,總務科李光烈等,
但他們都是臨時抽調的,有的人可能還不知道其中的內幕。」


對黃金去處詹特芳又爆料說:「提出以後,蔣介石一方面大發金圓券,一方面對於一些較可靠的部隊,或認為必須應付的單位或個人,適當給予一點黃金或銀元,如廣州、重慶、成都、蘭州、天水、漢中等地,都分有一點,甚至連長沙、昆明也準備分配一少部份(後來因程潛、盧漢等態度不明未運)。

具體怎樣給,給予誰,當時連吳嵩慶也不太知道,都是蔣介石或侍從室,即以後的總裁辦公室,與那些受款人談妥後,通知吳嵩慶照辦。我們當時就是將黃金、銀元運至接收處(有時運至機場),對方馬上有人來領。
至於一般軍費,還是照財務署原來規定辦理,反正有的是紙幣。
可是戰局發展太快了,一個計劃還未實施,又做第二個,第二個剛剛開始,情況又不對了。
有的地方,僅僅運去一半,中途又停止。
加上蔣介石那時背到倒灶,手長衣袖短,老底子就這麼一點點,用一個少一個。
美國自南京撤還顧問後,整天都叫著,要直接援助到地方兵團,所以蔣也慌了手腳,一件事三反四覆,沒有一個定準。
本來吳對蔣的報告底稿,大部份是由我保管的,後來因為變化太多太快,有的還是吳、蔣口頭決定的,我只好按吳嵩慶手中的筆記本來辦,有一次他大發脾氣,還罵我是飯桶。」


最後到底多少黃金來台,他結論說:
「1949年8、9月間,為調金銀事,吳嵩慶帶我乘飛機到臺灣去了 1趟,
在臺灣整整住了 1個月,那時吳的家屬已搬到臺灣去了,我住在臺灣後勤司令部內,也就是金銀存放的庫房內。
當時金庫總負責人是王逸芬(臺灣收支辦事處主任),另有兩個保管人,姓名我忘記了,
他們 3人都是蔣介石侍從室的親信。
截至 1949年解放前夕,我將帳據報告底稿交吳為止,臺灣尚存黃金22萬兩。
吳手中存有黃金 7塊約 2,000兩,這 7塊金塊,是吳逃離重慶時,我同他親自搬到他小貨車上的。
至於臺灣所存銀元,已經全部交給海軍了。」
(二九九)
蔣介石當時運來黃金共22萬兩,折合不足二千萬美元,這是實際情景。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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