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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10 《自由中國》

臺灣人對國民黨膽寒,但有些中國人卻不作如是想,尤其是崇尚英美自由主義人士。
其中較著名的便是雷震,雷震原為國民黨要員,重慶「政治協商會議」秘書長,來臺後協助組織總裁辦公室,擁護蔣介石復職,為響應蔣介石「自由中國」口號,與胡適、毛子水等創刊了《自由中國》半月刊,他們以前任駐美大使胡適為首,深盼蔣介石能照所說的「自由中國」實施民主。集結了中共列為文化戰犯的臺大教授殷海光、夏道明、宋文明等作家。由於提倡美式民主與獨裁的現實環境相扞格,成為批評時政平台,他們不只對經濟、教育提出批評,甚至對政治亦復如是。不只批評當局的司法、警察和吏治為「臺灣三害」,且以「反共不是黑暗統治的護身符」批評政府。
《自由中國》第 19卷第 7期社論,以〈臺灣人對陳內閣的期望〉文章批評政府
「在中央各院部會中,竟沒有一個臺灣人,這是不是能夠使臺灣人相信,我們已經恢復了他們國家主人翁的地位呢?」。
(二三八  293頁)
43年(1954)他們又批評蔣經國的「救國團」為控制青年學生機構。雷震因此被取消黨籍成為無黨籍。


45年(1956)蔣介石 70大壽,他們表面祝壽卻直言勸蔣介石不要違憲連任總統,要求黨部退出軍隊,軍隊國家化,更激怒蔣介石則是 47年(1958)雷震結合夏濤聲、齊世英與臺籍郭雨新、李萬居、高玉樹、許世賢等七人為籌備常委,結合吳三連、傅正、陳翰珍、葉時珍、朱文伯等78人準備成立「中國民主黨」。他們舉美國兩黨政治為例,說明臺灣成立在野黨必要。當時行政院長陳誠,施壓前先探究新上臺美國民主黨意見,說政府將歡迎新政黨,但又補充說:「但若以建立新黨為託辭,而做出違禁活動,或者有不夠資格的政治家,及偏激份子組成『新黨』,這些新黨目標又不清楚,政府可將其許可取消。」(一七三  425頁)


陳誠發言後,報紙開始「共產黨自白」污衊報導,警備總司令揚言新黨有共產黨勾結和支持,開始強迫取消集會。同時發現美國對這些迫害,不僅無動於衷,美援還源源送來。有恃無恐的可再給臺灣一個「殺雞儆猴」教訓。
49年(1960)不只迫害組黨人士,將主要份子逮捕以「煽動叛亂罪」,將雷震判刑 10年、劉子英 12年、馬之驌 5年,傅正則接受三年感化。雷震等被捕,不死心的郭雨新又結合臺人蘇東啟、李萬居、許世賢、石錫勳、高玉樹、李秋遠等七人,擬再成立「中國民主黨」,這些人後來都受到不等迫害。(三○六  85頁)
其中  38歲雲林縣議員蘇東啟,因參加組黨且同情雷震,上書請對雷震從寬量刑,不幸家中有《自由中國》,
51年(1962) 5月這位有 5個幼小子女的父親,以叛亂罪被判死刑,後改為無期徒刑,刑期之重甚於任何中國人(一七三  426頁)。
雷震組黨胎死腹中,從此來台中國人無人敢再提「組黨」事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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