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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蔣經國統治下的臺灣

蔣介石獨裁政治,若從他統治中國經驗,可以發現有個特點,即他不只通曉「槍桿子出政權」,更相信「錢能指揮槍桿子」,過去在中國幾次下野都因掌控金錢,致使對手最後不得不讓出權位。有此經驗的蔣氏父子在臺灣,為施行二層統治制度,一方面通過高壓以臨時條款鞏固上層領導階層,對於下層地方自治,就以懷柔和金錢攏絡,如不受攏絡則以匪諜和叛亂等莫須有罪名囚禁,總之就是不擇手段對地方政治全面控制。


為了控制農村,陳誠策劃的土地改革,成功瓦解臺灣地主勢力,雖說佃農每戶只能分得 0.7甲,無異天上飛來禮物,加上陳誠為控制農村選票,改組農漁會,釋出可對農漁民貸款政策,以及可以實物繳稅免除農漁民對當時通膨疑懼,這些善意都是促使蔣介石即使施行獨裁鐵蹄政策,農村仍能成為長期掌握的鐵票。


對於臺灣工商業人士,雖說開放民營初期規模都不大,卻可成為攏絡和培養目標。舉例說, 43年(1954)臺泥開放民營,臺灣五大家族幾乎全成董事,板橋林家的林柏壽不只是董事長。 51年(1962)臺灣電視臺成立,許多大陸媒體爭取,最後仍由林柏壽出任董事長,受政府培植的政商關係非比尋常。不只如此,62年(1973)繼任的辜振甫也是如此。
這位日本投降後,想與日本軍官合作造反謀求臺灣獨立。

因日本總督怕影響到中國對日俘遣返,因而反對致使失敗,遠避香港避難的辜顯榮兒子。
也由林柏壽出面召喚才回國,後因繼娶福建名流嚴復的孫女嚴倬雲,與中央社臺北分社主任葉明勳成為連襟,加上黃少谷提拔,不僅成為臺灣大財團更成為蔣經國重要幕僚,甚至成為國民黨核心的中常委,臺灣人中實屬不易。


52年(1962)臺灣工商業經營可說仍是十分困難,除非林柏壽等四大公司得到政府幫助。否則在政府幾達 8成 5工業獨佔政策下,民間僅能選擇極有限工業,在微薄利潤下過活。何況金融全由政府掌控,民間運用資金非常有限。還有白色恐怖,在在使人須冒著隨時被關門,不得不向腐敗官僚低頭賄賂。譬如當時有個「工商查緝組」,經常藉查緝之名到處勒索。還有每次交易就須繳一次稅,同一批貨多次買賣,層層剝削的營業稅制度,都會使誠實報稅人無法生存,只好以真帳和假帳二本帳冊應付,因須賄賂,否則隨時可能被舉發,成為白色恐怖另樣的控制。


42年(1953)為控制外匯發展國內工業,發出「以農業培養工業,以工業促進農業」口號,以多層匯率及保護關稅等手法管制進口,表面是保護國內工業的重要手段,用意雖好,無奈到了國民黨手中,卻成為「特權」營私的保護傘,他們利用不能進口且「獨營」手段,在無外來競爭下坐收盈利。


這些擁有特權工商業,既不謀產品改善也不求品質提升,「國貨」成為既低俗,民間不得不用產品。在貪污腐敗政策下,臺灣實施「保護工業」結果,反使臺灣工業成為落伍,可以說直到 63年(1974),臺灣因產品不良甚至造成無法履約的爭議事件,幾佔外銷糾紛的 76%。(一三六  61頁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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