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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-1 臺灣的經濟成長

這時期臺灣每年 7.2%成長率,這是不夠的,道理就如學生成績,要從極低分進步到 60分情形一樣,臺灣歷經陳儀劫掠,退步到 1895年狀態,想要大跨步成長,恢復日治戰前水準應是容易的事。何況在這成長中,臺灣輸出值雖從 42年(1953)的一億二千七百多萬美元,進步到 59年(1970)的十四億八千多萬美元,表面上增加 11.6倍,但輸入也從一億九千多萬美元成長到十八億四千多萬美元。(一三六7〜9頁)臺灣入超直到 60年(1971)才獲改善為出超。當中臺灣經濟所以能夠維持,除靠美援, 50年(1961)美國頒佈《共同安全法案》(Foreign Assistance Act),其中「援外法案」要求被美國援助國家,美援僅能用來購買美國及包含臺灣、南韓、菲律賓、新加坡在內等九個國家產品。由於臺灣工業領先,成為最大供應國。


臺灣經濟若與戰後日本比較就可了解。二次大戰後,日本經濟悽慘,不但無原料一切物質都賴進口,他們掌握韓戰機會努力復原,憑著清廉政治、良好教育和刻苦耐勞天性,很短期間站起來。 54年(1965)美國停止對臺美援,在經濟困難時,日本不僅貸款臺灣2億美元,並能將陶汰機械售予臺灣,使臺灣仍為經濟殖民地。可以說,從 42年(1953)起日本開始對臺出超, 51年(1962)統計臺灣對日輸出五千二百多萬美元,輸入一億多美元,出超五千多萬美元。但到 63年(1974)輸出八億四千多萬美元,輸入二十二億二千多萬美元,出超達十四億美元(一三六  98頁)。

這種結果對戰前可輸出日本的臺人言,無寧是悲哀的事。由於臺灣人精通日語,政府攏斷工業下,臺灣人卻可從日本進口機械和原料,成立中小企業加工品,配合美國「援外法案」奠下日後高經濟成長基礎則是不爭事實。
政府無能可以下列數字顯示, 42年(1953)政府雖壟斷 85%高利潤的非農業產業,且在金融支撐下,企業成長卻僅 8.9%,遠低於自力救濟民營企業成長的 16.2%(八七  152頁)。
到 47年(1958)民營企業總產值幾乎與政府企業相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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