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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2 清初治台三策

清朝治理臺灣本不是居於領土的野心,乃是防止漢人來臺聚眾為亂。因而在思想上就產生三個治台理念,也就是俗稱的「鎖台」政策。首先是為防止漢人移民來臺,實施了所謂「三禁政策」,這是施琅奏請康熙治台而獻的政策,大致內容如下:
一、欲渡臺者,先給原籍地方照單,經分道巡臺道厦兵備道稽查,臺灣海防同知查驗,始許渡臺;偷渡者嚴處。
二、渡臺者,不准攜家眷;既渡者,不得招致。
三、粵地屢為海盜淵藪,以積習未脫,禁其民渡臺。

「三禁政策」尤其第一條禁令,直到同治14年(1875),因有日船遭颱風漂流來台,被當地番民殺害,日本以臺灣部份土地不隸屬清朝為由,藉故侵略臺灣的「牡丹社事件」為止,清廷才警覺到臺灣做為中國東南海上屏障的重要,決定全面實施「開山撫番」,將全島土地納入清朝版圖。而於光緒元年(1875)解禁准許移民來臺,「鎖臺」幾近二百年,成為臺灣人直到清末,仍能延續平埔族血統的重要原因。

其次是施行「以番制漢」,讓台地皆由平埔族人耕作,使來台移民不但無地可耕,且無立錐之地。以釜底抽薪手法,杜絕移民來台。故清朝對台土地政策,不但禁止移民開墾番地,也禁止轄區內已漢化的「熟番」,開墾未漢化「生番」番地。其原因,清朝也是外來民族,能以 10萬兵馬統治中國,實超乎想像。如何安定中國統治,成為清朝政治重心。
故對海外臺灣的治理,因恐分心成為累贅,本擬放棄不做是想。
最後在施琅等的建言下,決定領臺,其目地也是為統治中國計,防止臺灣成為亂源,
故對蕞薾小島的臺灣領土佔有與吏治實非目標。

在此情況下,中國政治是否安定,滿清疑懼的對象,並非同為外族的臺灣原住民,倒是有心漢人。
故對台治理,可謂「防漢甚於防番」,康熙曾言:
「臺灣屬海外地方無甚關係;因從未嚮化,肆行騷擾,濱海居民迄無寧日,故興師進剿。即臺灣未順亦不足為治道之缺。」

而會肆行騷擾,使濱海居民無寧日的,就是反清的漢人,故為防止漢人假借開墾為名,躲入山林聚眾為亂。
或強佔土地,鼓動生、熟番造反,故而嚴禁移民、甚至是熟番,至番地開墾。
康熙 54年(1715)統治臺灣已超過 30年的康熙皇帝,猶對移民是否侵入,統治較弱的南北番地十分關心,詢之於臺廈道陳璸。
而了解「防漢甚於防番」重要性的陳璸,於是答言:「臺灣原無荒地;南北路荒地雖多,俱是土番鹿場。他們納餉、養家,俱於是出。若將此荒地墾了,便沒了鹿場、便失了生業。所以撫臣久經出示嚴禁,不許土棍人等,往南北路藉名開墾、擾害土番,方得相安無事。」(二六七80頁)

臺灣指的就是嘉南平原等,清朝統轄地區,早被當地平埔族開墾完成,故說「原無荒地」。至於往南的屏東,以及較北的員林、彰化等地所謂南北路,卻是當地平埔族人打獵的鹿場,不僅禁止漢人,連當地的熟番所謂「土棍人」也是禁止前往開墾的。
這個政策,即使後來因南部平埔族人口繁衍過盛,須往外到別族番地墾佃,為掩番身擡高身價,以閩粵語假託移民,尤其造成許多番民爭地問題,清朝猶強意執行到底。

甚至康熙60年(1721)朱一貴反清,部份武官藉機,以為可在叛反番社土地上設庄招墾。
雍正也因感念這些人平亂之功,雖曾下旨斥責,卻無取締,直到乾隆上台,不僅下令禁止,沒收墾田歸番外,並將佃首流放,佃民逐水回中國,並對當時許多官員懲處,對民墾番地事下令「永行禁止」。清朝「以番制漢」政策,道光、同治仍奉行不逾,直到光緒年間,發生日本侵台的「牡丹社事件」,清朝才意識到臺灣重要,決定「開山撫番」取消禁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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