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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3 全面驗票

對於連宋陣營宣稱選舉作假,要求重新驗票一事,事實上有二個途徑,一條是由立法院召集臨時會,修改「選罷法」,增列「若得票差距小於百分之一可採行政驗票」。但此修法,連宋以「緩不濟急」,無法達到四十八小時內重新驗票目的為由拒絕。另一方面,行政院法規會主委陳美伶表示,須經法院訴訟,但其條件,則必須連宋和中選會都承認有計票問題,並提出證據,法院才能就有證據的部份查驗。

至於連宋所稱「重新選舉」,除非當事人死亡,否則就是「選務機關」違法或作票,嚴重到足以「影響選舉結果」才可行。沒有法源依據,加上中選會也無違法,連宋對「作票說」又毫無證據,所以高院就在 3月 25日,對連宋提出「選舉無效」及「當選無效」的訴訟,予以駁回。但卻這項循法的駁回,卻被有心解讀成「未依法律獨立審判」的「政治駁回」,使法院不得不出面否認。


就在連宋陣營對驗票要求,從行政驗票、立即驗票、最後又要司法行政驗票。一變再變之際,也不顧陳水扁在 27日晚上的承諾,仍在 29日晚上,提出「當選無效」之訴。而 30日陳水扁和呂秀蓮也共同簽下「不必舉證」,就可「全面驗票」的同意書。高等法院有了雙方同意「全面驗票」依據,馬上在 4月 2日召開程序庭。民進黨律師有陳傳岳、顧立雄、林永頌、洪貴參、莊勝榮、羅秉成等,而藍軍則有蔡玉玲、林玫卿、李宜光、俞大衛和姜志俊等人參加。雖然庭上,藍軍主張只想驗扁呂得票,但遭反對,扁呂以「要驗就全驗」,開始全台驗票作業。


雖然雙方同意全面驗票,但法院仍須準備人力。這些人力,除了選務人員,司法行政人員外,雙方的律師也須在場,為此藍綠雙方,都須各自動員數百位律師,所以預估到 5月才能開始驗票。雖然如此,在等待的過程中,連宋仍是動作不斷, 4月 5日又以「公投綁大選違法」、「選務機關於本次大選未能超然獨立、公正行使職權」、「選務機關於辦理大選過程違法」等理由,委請律師李復甸、黃國鐘、向高院提出「選舉無效」之訴。然而到了 7日,又以「避免『選舉無效』案,驗票規模與方法會干擾『當選無效』」為由,撒回「選舉無效」訴訟。可是到了晚上,就又重新提出「選舉無效」之訴。
12日再遞狀提出「當選無效」之訴。(四236頁)


全面驗票,由於需動員大量的人力、物力,雖在藍綠雙方努力下,還是延到 7月方才舉行。
此次的驗票,合議庭吳景源、鄭純惠、滕允潔三位法官,每天必輪流駐守法院,隨時回答各地遭遇無法解決問題,核對全國 1萬 3749個投開票所勘驗筆錄。雙方律師團,為了總計四萬多張爭議票,據理力爭,吵吵鬧鬧中,在全國注目下,驗票的結果,終於在 11月 4日對外公佈。經過全面驗票後,陳呂、連宋得票差距雖有變化,但陳呂仍贏二萬五千五百多票。
至於連宋另外所提訴訟,「三一九槍擊案件」、「啟動國安機制」、「公投綁大選」等訴訟爭議,因與訴訟構成要件不符,且不會影響選舉結果,故判決連宋敗訴。


連宋敗訴,對國親支持者打擊當然很大,但因為此次驗票都是透過電視,在國人面前活生生查驗,無法再行狡辯。
但國親律師仍然發出「司法的退縮將更助長權力的濫用」聲明。
而當事者連戰,對外發表:「今天是國家民主政治最黑暗的一天,這是對所有司法有信心的人的最嚴重打擊,雖然結果讓人失望,但更要化悲憤為力量,在年底立委選舉展示力量,讓全國人民作陪審。」宋楚瑜也說:「沒真相、永對立!」(四237頁)

雖然當時他們也發出動員令,準備再到總統府前抗爭,但因立法委員選舉時刻已快到,大家都回去拼選舉,只有少數人到場,使抗爭活動最後不了了之。爾後,國親雖仍有訴訟,但已引不起國人注意,大家已將眼光轉移到選舉。
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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