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水扁喜愛逞能,尤其爭取本土派領導。像 92年(2003)7月21日李登輝提出「二○○八年台獨建國」,馬上被統派人土譏為「台獨瘋子」和「江湖騙子」。但不服輸的陳水扁,馬上在 9月 28日民進黨慶,提出「二○○六年催生臺灣新憲法」的驚人言論。這種玩弄臺灣意識言語,馬上被人識破,當時的連戰揶揄為「無聊,不值得響應」,而宋楚瑜則譏笑說:「這是另一種『四不一沒有』,不尊重憲政體制,不尊重主流民意,不重視經濟民生,不認同中華民國。」又說:「講的話從來沒有信用。」
但陳水扁的「新憲法」說法馬上為民進黨更正,否認新憲法等同台獨的變更國名和國號。又說所謂新憲法,主要是討論臺灣要採取五權或三權分立,是採總統制或內閣制,是要單一國會或加上任務型國大體制等。但總統發言不由總統府出面澄清,卻由黨來更正,並不為台聯立院黨團接受,何況「新憲法」與「修憲」用字遣辭不同,言簡易懂,故台聯以「明智決定」稱讚陳水扁,也對外宣佈為迎接這日,他們要在 10月 1日發動制憲聯署, 10月 25日要成立制憲委員會,由李登輝擔任名譽召集人,預計在2004年完成臺灣新憲法。(三七四)
就像一場遊戲,當說過的話無法兑現時,聰明的總統就會立刻拋出另一個問題吸引注意。像對「2006年」催生臺灣「新憲法」說法,時間已到他要如何自圓其說?為此 95年(2006)5月 9日他接受三立電視專訪,重新提出「正名、制憲不等於改國號」說法。電視中他表示,正名制憲不等於更改國號,他在 2003年黨慶時倡議催生臺灣新憲法,當時並沒有包括改國號。他說:「政府努力推動正名工作,並沒有暫緩,包括護照加註臺灣,身份證防偽水印用臺灣等。」又說:「他從來沒有騙過大家,他講過的話,絕對會全力以赴。」
陳水扁扭曲了當時所說「新憲法」,以「正名」偽裝,他說當時並沒有包括要改國號,成為「臺灣共和國」。他說:「『修憲』和『制憲』只是文字之爭,修憲是程序,要透過程序,才能通過憲改。若不透過憲改程序,除非是革命,若革命不成功,一切重來。或者是毀憲,不管現在的憲法。」接著,他故意提醒國人說:「但我是總統,曾宣誓遵守憲法。」
對於他說有人要求更改國號,他強調「在他任內絕不可能制憲,把國號改成『臺灣共和國』,時間上是不可能的事情。」
對此,他自我解嘲說:「去年民進黨沒有過半,社會條件沒有成熟,不可能制憲改國號。若 2007年或 2008年選出的第七屆立委,能拿下四分之三席次立委,到時候要制憲、改國號,若能成功,他會鼓掌以對。」(三七五)
對於「新憲」解釋,他總算提出個人看法,故意混淆視聽,把「制憲」與「臺灣共和國」綁在一齊,其實只是「修憲」的謊言。但千萬不要忘記,就在他的善變,運用言辭騙取國人信任,尤其利用連宋訪中,以及他個人一連串不當的言語。似乎有個目的,就是要國人淡化中國對台制定十分不利的「反國家分裂法」。「沒有國,那有家」,中國有意無意要使臺灣成為中國的一部份,可以「反國家分裂法」,「國內法」制裁的地方。在此前提下,已「改變臺灣現狀」,連美國要幫臺灣抗議,或以之為籌碼,重啟對臺灣有利的談判。在這緊要關頭,陳水扁卻還要轉移話籲,去談彷彿家務事的「修憲」和「正名」,又有何意義。針對這件事,陳水扁「騙台」和連宋又有什麼區別。
當然,被陳水扁欽點的連宋,訪問北京後,許多後遺症紛紛出現。許多人以為經過連宋努力,中國可望在臺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表現善意。結果,適得其反,中國衛生部長高強在世衛大會上,不但強力阻撓臺灣發言,使臺灣第九度叩關失敗,未排入議程。不只如此,連宋訪中的負面效果同時浮現,當有人以臺灣為何不能參加世衛組織,詰問中國代表時,中國駐聯合國代表沙祖康,就向臺灣媒體表示說,「臺灣沒有主權,而是中國的一部份,『連宋到中國訪問也是這樣說的,你們可以去問他們!』」
可笑的是,陳水扁不只對臺灣人玩弄「制憲」。甚至連「修憲」也不可能達成的責任竟全推給宋楚瑜。
94年(2005) 10月 17日陳水扁甚至上電視說:「宋楚瑜原是主張軍購的,宋楚瑜赴中國前,扁宋會的十點結論中,強化國防就是指支持軍購案,宋因為怕李敖罵,才沒有寫明」。(三四九 12)他同時爆料「其實扁宋會中,已經達成支持軍購案,但因為宋楚瑜後來在國代選舉中選輸了。找不到理由,就找到我這裏來。」他所謂「找到我這裏來」,意思是說,因宋與阿扁達成協議,成為親民黨所以選輸理由。
陳水扁並且把宋楚瑜反「修憲」,說成是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授意,他說:「宋楚瑜跟中共主席胡錦濤都見面了,跟陳雲林見面根本不是重點,重點是為何去了一趟美國後,修憲立場改變?因為修憲被中共定位為法理台獨,中共叫他們反對。」所以宋楚瑜就反軍購、反修憲,他又說:「現在美國人也知道,不是他對軍購不認真,是馬、宋反對。宋還公開說,如果馬英九支持軍購條例,親民黨就支持黨產條例付委,把馬英九嚇死了,為了顧黨產,連國家安全、人民生命財產都不顧了,然後叫當兵的人民去送死嗎?現在為了選舉,怕親民黨不整合,所以馬英九甘願被宋楚瑜綁架,這些都是為一黨一己之私。」為了表示他的說法不是偽造,他說:「我陳水扁做總統不會隨便說話,是有所本」。
而他所說的「所本」,後來證明是調查局長葉盛茂綜合國內外消息提供的資料。這個爆料後來被宋楚瑜告上法院,要求賠償五千萬元,並在媒體登報道歉。96年(2007) 2月 15日,台北法院終以調查局資料未查證為由,判陳水扁須賠三百萬元,並在各媒體登報道歉。(三四九 12頁)成為總統恥辱,陳水扁不服上訴,仍遭高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