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英九採取清算前朝做為選戰和施政內容,必須掌控清算工具。法務部屬下有個機構,附屬最高法院檢察署的「查緝黑金行動中心」,原為查緝國家元首、高官將領貪瀆,或遇到國家重大刑事案而設的機構,2006年2月修正《法院組織法》第66條,領導的檢察總長由總統任命立法院同意。
組織法修正後,第一屆檢察總長謝文定提名後遭立法院否決,接任的陳聰明2007年1月國民黨開放投票終獲當選,7月將查緝中心改名「特偵組」。
陳聰明受陳水扁總統提名之累,立法院朝小野大,藍營掌控媒體,當上檢察總長飽受批評,先以陳聰明涉入高捷案關說抹黑。
並以喝春酒,涉入SOGO案、吳淑珍案,陳水扁私人醫師黃芳彥家作客,更是引起司法爭議。
陳瑞仁檢察官與檢察官改革協會,以陳聰明涉入扁案已是涉嫌人,故應申請迴避為由,提出逼宮的檢察總長退場機制。
2008年馬英九上台,對陳聰明攻擊更是變本加利,針對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,指控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當面呈交艾格蒙文件給陳聰明,這個「莫須有」罪名,後來為葉盛茂在法庭上否認。
接著馬英九好友,立委吳敦義又爆料,說陳聰明於檢方搜索扁家時前往黃芳彥住處,後來證明係爆錯料的烏龍。
總之,馬英九為掌控特偵組,將陳聰明視為眼中釘必除之而後快。
整個檢調系統包括特偵組,只要陳聰明下台就可掌控,對王清峰而言非常容易。為逼陳聰明下台,即使羅織「莫需有」罪名,只要讓他去職在所不惜。在無證據下,開始以扁案被起訴時,陳聰明出入黃芳彥住處,以及立法院答詢立委質詢,是否與名嘴、扁案關係人建商蔡吉雄等人魚翅宴;並將2009年地方敗選責任怪罪他影響選情。一連串莫須有質詢,回答反覆,2010年1月5日即以「誠信問題嚴重」向監察院提出彈劾。
這樣彈劾若對照馬英九台北市長,出賣台北市銀行的富邦魚翅宴,2013年9月馬王鬥,比照黃世銘洩秘案,嚴重破壞民主制度,實在微不足道,且會笑破大牙。然而面對馬英九司法布局,成為考驗馬英九提名監委效忠良機。在此背景,陳聰明如何抗衝馬英九、王清峰和監察院形成的逼辭攻勢。
作家銀正雄以「手段粗糙,手法扭拙」,形容趕鴨子上架,提案的錢李慧君和李復甸。經過二次表決,1月5日以6票對6票無法過關,1月19日終以8票對3票通過彈劾,陳聰明只能下台。更狠的是,為防止不下台,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,擬以撤職查辦,使他領不到退休金。陳聰明被迫以「深表失望與不平」,請辭獲准。
特偵組在王清峰安排下,成為馬英九御用機構,若對照2013年馬王鬥,甘願做為鷹犬的檢察總長黃世銘,證據確鑿,二次彈劾不會,法院一審被判有罪,仍可不送懲戒處置。這種非我族類的鬥爭方式,真可以比擬明朝錦衣衛。
事實上,特偵組對於政治形勢早就察言觀色,表態效忠馬英九了。
特偵組為表效忠,2008年 9月 15日跳過陳聰明,由陳雲南主任,率領其他檢察官吳文忠、周士榆、沈名倫、朱朝亮、越方如、林嚞慧、李海龍等人出面宣示,若陳水扁案年底前辦不出來,大家就下台一鞠躬,向馬英九交心表態。
這與2015年特偵組偵辦馬英九非法政治獻金,馬英九民調9%,且全國輿論支持法辦,結果特偵組不但查案牛步,反以偵察不公開為由掩飾,成為辦案阻力。有人懷疑,特偵組在貪腐司法結構下早是共犯,許多黑資料為馬英九掌握,淪為效忠棋子。
2015年 6月 19日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新聞追追追爆料,提到有司法官 line給她,說「黃世銘提供很多司法官不法資料,以後沒人敢辦馬英九」,此事難道成真。
特偵組繼任的檢察總長黃世銘領導下,成為執政鷹犬是必然趨勢,「辦綠不辦藍」。然而夜路走多必碰見鬼,馬英九靠山的黃世銘終於做錯一件必列入台灣史的大事,2013年8月膽敢把手伸進國會,協助馬英九清除眼中釘立法院長王金平,違反民主認知,被視為世界笑話的「馬王鬥」。
原因是馬英九早對王金平不滿,委由黃世銘做不法監聽,將監聽結果斷章取義,以司法關說罪名,欲開除王金平國民黨籍,逼王辭去立法院長。
原以為是件容易事,不料事與願違,被王金平人脈,在立法院擋下中選會要求去職公文,王金平及時提出訴訟,經過二次法院黨籍訴訟,馬英九敗訴。「馬王鬥」曝露出黃世銘上台,若無代價豈甘做鷹犬,任內不知已為馬英九幹了多少黑心事,也讓特偵組就是明朝東廠的角色對外顯露。
特偵組不法行為,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實在看不下去,出面指出特偵組查辦立法院長,涉嫌關說案,依法檢察總長不能向總統報告案情,總統也應謹守分際,不要想把手伸入特偵組。沒想到不知檢討的特偵組竟回應,說檢察總長黃世銘向總統報告,因為法務部長涉案,檢察總長無法向上級長官報告,且涉及層級為立法院長及行政部會首長,對國家影響重大,依憲法第 44條規定,審酌權力分立,制衡原則,黃世銘才向總統報告,合手憲法規範意旨;直接否定司法院長的存在,說出總統才是司法首長的話。硬拗假公義司法道理,無人信服。
黃世銘下台,繼任檢察總長顏大和為重整形象,2014年 5月就任時說:「特偵組在修法前仍受最高檢察署管轄,由於部長級以上犯罪案件不多,傾向縮編人力,未來偵辦賄選等案件,將以各地檢察署為主」。
說歸說,俗話說「牛就是牛,牽到北京還是牛」。
特偵組本性難移,這時台灣發生幾件考驗特偵組的案件,是否仍是馬英九鷹犬的事。
即是馬英九聲望下跌,白色統治開始受到質疑,不只台北市長任內被曝官商勾結弊端,頂新案後捲入政治獻金案,國民黨施政無處不爆貪腐。
這些事件,特偵組不但視而不見。但對綠營犯罪雖只是傳聞,就會窮追不捨,這就是馬英九治壽的特偵組。
2015年2月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赴美休假,在美國與台灣同鄉會進行多場演講,竟在達拉斯演講提及陳水扁政治獻金案,說營造業大老板曾對她說「阿扁找他們去,每個人最後都出五千萬、三千萬、七千萬,那攤下來就有幾十億了。」又說:「阿扁總統在我們選舉的時候也很關心我們,阿扁曾請總統府參議送來現金,不過我當時並沒有收,但仍在2008年曾被檢調搜索我的任處。當天邱義仁的住處跟辦公處,同步都被搜索。」
對於陳致中投入立委選舉,擠下民進黨席次,造成國民黨林國政當選,林佳青相當不以為然,此次陳致中又要以黨身份參選,她批評說:「陳致中對台灣的貢獻是什麼?你現在逼迫我們要給你入黨,然後你再被提名,再來選立委,那你有做過什麼奮鬥嗎?」談話內容被台灣史學者李筱峰哥哥李席舟上傳YouTube,引起政壇風暴,徐佳青被迫辭去民進黨發言人。隔日以「記憶不精確」向陳水扁道歉。
對於徐佳青對陳水扁批評,特偵組僅一天即分案調查,速度之快與馬英九政治獻金案,花長久時間調查,媒體人胡忠信、周玉蔻等人不斷冷嘲熱諷,才分案不可同日而言,難怪法律學者吳景欽以刑事訴訟法第 228條第 1項,在自由廣場批評〝特偵組特別照顧前朝〞。
結果調查多時的馬英九政治獻金案,特偵組利用徐佳青爆料陳水扁案,兩案同日簽結,雙方都以不起訴結案。
特偵組忙著為馬英九滅火,無奈火太大滅不了。2015年 6月 20日吳子嘉在美麗島電子報,發表《特偵組曝光神秘存摺,馬英九收錢包庇坐牢跑不了!?》一文,揭露以海外資產抵押申貸,涉嫌掏空公司百億元的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,所以能夠擁有直達天聽能耐,甚至收押期間,還能遙控妻子張淑娟處份台北市信義計畫區 D3土地,關鍵原因,就在於他掌握了馬英九的私帳。
原來2008年總統大選,與馬英九關係良好的鄧文聰協助競選,免費提供競選總部辦公室家具。沒想到選後派人回收家具,竟發現一本馬英九私人存摺。鄧文聰雖歸還卻也影印。掌握「天上掉下來的帳冊」,鄧文聰發展出與金溥聰特殊關係,文章說:「馬英九的私人存摺,為何會拿到『馬蕭總統競選總部』,如果存摺的功能,不是與選舉有關,又何必放在競選總部?如果與選舉有關,那麼,存摺所記載的資金進出,在選舉結束後,有依法向監察院申報嗎?或許馬英九會選擇拒絕回答這個問題,但必須說,筆者確信這本存摺的主要功能,就是用來接受『不用開收據的政治獻金』;
簡單說,就是『黑錢』。也就是說,馬英九涉嫌利用這本私人存摺,作為『非合法』的政治獻金帳號,讓競選總部無須開立收據,就能讓金主們,透過指名馬英九為收款人的匯款或是支票,將錢轉入帳戶,以達到贈金的目的。」(四六三)
又說:「鄧文聰所以能在馬英九上台後,事業開始坐大,其背後原因,是否與當年他掌握了這本『馬英九神秘存摺』有關。?
尤其,鄧文聰作為一個虧空公司數百億的重大經濟犯,在取得國家元首的私人存摺後,難道不會『善加運用』嗎?」
接著說:「7年前開始拿海外資產向銀行抵押貸款,私設帳號藏放掏空的120多億;
再將巨款轉回台灣,購買高雄八五大樓部份債權、台北信義計畫區 D3土地等,這難道不是有政府高層在當他的『門神』嗎?
甚至,即便現在鄧文聰到了獄中,竟然還能遙控妻子張淑娟,與富邦洽談 D3土地買賣,出脫用洗錢所購買的贓物。
這些作為,難道是檢調可以縱容的事情嗎?
還是說,即便到了現在,鄧文聰還在利用當年的那份存摺影本,持繼威脅馬英九,才讓檢調睜一隻眼、閉一鬆眼?」
對於特偵組的不信任,吳文嘉繼續說:「鄧文聰告訴過好友,他曾捐款 5000萬給馬英九。若此言為真,那麼,這筆鉅款會不會剛好能在存摺中查到呢?更甚者,頂新魏家相關人士的錢,有沒有也可能出現在帳戶中?而遠雄集團的趙藤雄,會不會也名列其中?以上問題,均涉及國家元首的操守,難道特偵組可以繼續裝聾作啞?同時,針對這本存摺的帳號,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難道不該列管清查,釐清是否有不法黑錢在流動?」(四六四)
對於特偵組調查馬英九政治獻金案,吳文嘉說出不願配合真相:「此外,必須說明的是,近日不少名嘴在電視節目,質疑筆者在特偵組作證時,不願意透露消息來源,也拒絕回答文章以外的陳述。但事實真相是,筆者在特偵組應訊時的確切說法是,『我不相信檢察官有能力偵辦馬英九犯罪行為,尤其鄧文聰仍羈押在案,恐怕馬英九有護航之虞,所以我拒絕陳述』。
如今,這些顧慮完全正確,特偵組果然配合馬英九假偵查真放水。」(四六五)特偵組公信力,在國人面前蕩然無存。
特偵組成為馬英九親信組織,國人皆曰可廢。馬英九執意保留。特偵組檢察總長原為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,有任期保障,與法務部長比較起來,具獨立性辦案特性。卻因黃世銘案,遭社會很大批評,期待廢掉成為全民呼聲,馬英九卻不予理會刻意保留,2014年 5月 28日予以降級,從最高檢改隸高檢署,署長由台中高分檢檢察長王添盛出任,成為法務部長羅瑩雪可以指揮的機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