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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2 臺灣義學

道光年間認為平埔族都已漢化,不須再有社學,多令族人就近改入義學或私墊就學。而社學廢,義學興,便成為道光以後臺灣教育特色,不只南部幾為義學,就連較晚歸入版圖的台中、苖栗和新竹地區也紛開義學。其中以岸裏社(台中神岡)最有名,他們不僅康熙56年(1717)在土官阿莫領導下,知道透過官方途徑,向當時諸羅知縣周鍾瑄申請開墾台中地區,且非常認真辦理義學。咸豐年間,更禮聘寓居岸里社,廣東嘉應州人吳子光協辦「文英書院」,使岸裏社的義學冠絕全台,遠近馳名(二六六137頁)。


至於中部其他番社對義學教育,也非常重視,像道光元年(1821)後壠五社,其中四社,像中港(新竹竹南)、後壠、新埔(新竹新埔)、貓裏(苖栗)也都自請設立義學,至於費用,則由四社公租中撥付。《淡水廳誌》記載:「4社公租口糧穀900石,內抽出80石永為育才學租,教訓番童鼓舞後學。」(二八二第二冊306頁)當時中部義學興起,可以看出其漢化程度之深刻。


咸豐年間董正富任噶瑪蘭通判期間,允許噶瑪蘭人與漢人共學,造就了噶瑪蘭後來有加禮遠社人(宜蘭五結)陳照仁、林國珍,抵美抵社人(宜蘭壯圍)振金聲,武暖社人潘種夏,以及同治6年(1867)哆囉美遠社人(宜蘭新社)林國珍等人成為生員的主因,可見噶瑪蘭當時的漢化情景。有趣的是,同治年間已因平埔族多已漢化,義學開始沒落。可是在較晚歸化的地區卻是流行。光緒元年(1875)甚至埔里社設立的義學,就有26所(二六六136頁)。這些義學教導的內容都與漢人無異,原因是當時的埔里社人都熟諳漢語了(二六六137頁)。可惜這些義學,後來都因臺灣人對教育「有頭無尾」,最後成為僅賸五所的局面收場。


事實上,臺灣需要教育,道光27年(1847)來台的丁紹儀,同治11年(1872)完成《東瀛識略》,他對臺灣許多陋習深惡痛絕,故寄望於教育改革。可惜教育機會稀少。當時的教育,除府縣學、書院、義學以及社學外,其他則靠聽任各莊堡自行為之的「私塾」,但也因經費不足搖搖欲墜,因此建議臺灣各莊堡的頭人應設法教育。他說:「各莊堡均有頭人、鄉長,堪責以董率教導。更擇曉事而有口才者,月給廩餼,於寬廣寺宇、義社學之無虞(慮)風日處(風雨日晒處),一月數次,敬將聖諭廣訓及勸善各書廣譬曲證,詳為解說;或叶以五、七言韻句,教以謳誦,以動其好善惡惡、樂生惡死之秉彝,俾曉然於遵親之義,忠恕之道、邪不勝正之理,毋得就文敷衍,虛應故事。所需經費,或鳩之紳富、或取之罰贖,置產生息,以圖久經。或以聽訟時先詰以曾聽講書,能述大意否,而後理其曲直;有茫然不知者,酌令出錢數千文,散給聽信之眾,以示懲勸。此即鹿洲太守論治台事宜,罰種城竹之法,稍變通之,似於政體無傷。」(一四六37頁)


上面建言,可知當時清朝教育的不足。所需經費,不僅要從訴訟費扣除,且以罰金為之。可見清朝在臺設學,與明鄭一樣,只重視儒教表面,只知對「全臺首學」的孔廟維護,數算由朝廷操控的舉人和進士人數。但對實質教學有效的各地社學及義學,就非常不足,不只教學場所,無法與全臺人口數目相比。統計到光緒19年(1893)全臺人口,超過255萬人。且在教育可有可無下,各地教學設備非常簡陋。可以說,臺灣在清朝粗糙的統治下,不僅有99%的的人口為文盲,整個臺灣若非因割臺而終止,都是在愚民統治下過活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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