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5. 宣教尾聲

但1636年以後,情況就不同了。西班牙到臺灣的主要目的是貿易,1624年西班牙在泰國與日本發生貿易摩擦並交戰,其間的貿易自然減少。而與中國的貿易,也因控制閩、粵沿海一帶的鄭芝龍,發佈禁令,故中國船極少來臺,貿易額遽降,使得原本來臺的貿易目的不見,加上日本實施鎖國,傳教士到日本的希望破滅,到中國情況也是如此。

1641年菲律賓發生明多羅島(Mindoro)回教判亂事件,西班牙總督覺得有必要集中火力對付,因此開始抽調臺灣部隊回菲,因殺害華神父等,被驅出的西那社人乘機潛入,破壞淡水砲臺,並焚毀沿岸教堂,神父被迫利用夜間傳教。自此以後,西人傳教士鮮少來臺,其傳教範圍也無擴大。直到1642年臺灣北部落入荷蘭人之手,其俘虜中只有神父5人,修士1人,可見自1636年後傳教效果逐漸不彰。

總之,西班牙人在臺17年,貿易上的成就,並無成果,但傳教上卻是可歌可泣的,不似一般批評的只是殖民政教的產物。
這些神父拋頭顱灑熱血,絕對是可佩的,也因為他們的犧牲,使得整個北部地區信教者多。
北投及大龍峒一帶的首領,甚至也以「西班牙之子」自稱。

1662年8月,多明我會義大利籍傳教士李科羅神父(Victorio Ricci),奉鄭成功命令前往馬尼拉招諭,歸途遇颱漂流至基隆海邊。
當時自山中有許多操華語、西班牙語的原住民,向其謂彼係教徒,並出示所帶珠數,十字架與聖像等,跪伏在李神父腳前,訴說他們甚盼傳教士的到來。
李神父為他們講道,並以教理測驗為之受洗,至離去時,他們神情極為激昂,準備糧食,請其永住。
但李神父因在中國傳教工作未能中斷,不得已揮淚離別,由此可見西班牙人傳教的用心。

 


:::

會員登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