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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對外關係

明鄭對外關係,是繼續鄭成功時代的對外貿易政策,與之貿易的國家,有東方的日本和琉球,西方的葡萄牙、西班牙和荷蘭等國。然而當鄭成功攻佔臺灣後,與之貿易的國家就分成兩個集團,有在明鄭統治臺灣期間,始終與明鄭為敵的荷蘭,以及後來想與中國貿易不成,最後與明鄭互市的英國。還有在其間游離的日本和西班牙。
荷蘭因兵敗雖退出臺灣,仍一心想回臺,清朝福建總督李率泰清楚其意圖,認為可利用,來驅逐明鄭在中國的勢力。
康熙元年(1662)荷蘭海軍司令巴連衞林(Bathasar Bort)率 12艘軍艦到閩江口,企圖遊說清廷,共同攻打金廈和臺灣,使臺灣重回荷蘭統轄。
第2年始達成軍事協議,清並應允其2年可至中國貿易1次。
於是清荷聯合艦隊攻打金廈,使得明鄭因此失掉在中國根據地的金廈。

但滿清因懼荷蘭據臺,對其不利,故對其攻臺一再敷衍,不得已荷蘭只好自已攻臺。永曆 19年(1665)攻佔雞籠,留部將比爾特(De Bilter)等200人駐守,永曆22年(1663)為勇衞黃安驅逐,名將林鳳在該役中陣亡。永曆 28年(1674)鄭經西征初勝後敗,最後靠著水師力量,佔有海澄和金廈,清朝於是又想藉荷蘭人攻取金廈,於是遣代表到巴達維亞請兵,但因滿清曾背信於荷蘭,故荷蘭無意出兵。最後永曆37年(1683)清兵決定攻臺,恐力有未逮,復檄荷蘭海軍前來助戰,可是荷蘭海軍尚未到前,臺灣已投降,自是已不再需要荷蘭人,故協議因而作罷。

相反的,與明鄭關係良好的英國,卻是康熙 3年(1664)才到中國,來尋求貿易,卻為葡萄牙所阻。不得已於永曆24年(1665),到臺灣尋求貿易機會,當時鄭經正尋求貿易夥伴,故英船來到,不僅倍受禮遇,並在該年簽訂,允許與英國自由貿易的20條協議,出口免稅,而進口僅抽3%的進口稅,雙方並相約,每次英船前來,必載有明鄭所需的火藥和槍炮。
自此英國便成明鄭海外貿易的最大夥伴。及至鄭經西征,也允許英國人到其轄區內貿易。永曆 31年(1667)並在廈門設立商館,隨著鄭經初期在中國的勝利,也帶來英國對中國貿易的期待。後來鄭經戰術失敗,英國也隨其腳步退回來臺。由於明鄭出征中國,欠債者多,晚期英國在臺的貿易並不多。可以說,明鄭晚年,英國都忙著辛苦追討這些債務。而這些債務,最後也隨著明鄭降清,最後不了了之。

而明鄭雖也與日本貿易,但因貿易初期,明鄭扣留赴中國的琉球貢船,引起日本不悅斷絕雙邊貿易。直到永曆 28年(1674),鄭經西征急需日本的武器,於是利用一日船,因颶風被漂來臺機會,款待來客,並為之修復船隻,且拒收謝銀,並謂彼此同為一家,而恢復貿易。與日本的貿易,明鄭則以購買兵器為主,而輸出則以砂糖、鹿皮、米榖和藥材,據英人記載,臺日之間的貿易每年幾乎有 50船之多。

而對西班牙的貿易,因菲律賓兩度殺害,數以萬計的華人,與明鄭留有很深的宿怨,永曆 20年(1666)年,為化解間隙,呂宋總督曾遣傳教士前來,希望恢復雙邊貿易,並來臺宣教和蓋教堂。恢復雙邊貿易,雙方約定互相保謢對方船隻,且往來船隻,皆須進貢舵桅,如違約當興師問罪。至於來臺宣教和蓋教堂,則為陳永華所拒。而西班牙和明鄭的關係,表面上至此似已改善,但在西班牙的眼中,明鄭仍是其最大威脅。而在明鄭眼中,大敵當前,不得不與之協議周旋,但事實上,則恨之入骨,幾次想找機會滅之而為快,可惜,幾次有意出兵攻打菲律賓,都因事出意外而作罷。直到明鄭降清,都無此機會,成為為明鄭直到投降,仍不能完成的一件憾事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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