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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3 第一親家弊案

所謂「收受賄賂」案,係指趙建銘利用台大醫生身份向藥商拿回扣。
檢察官從帳戶往來,發現有二千七百萬元從藥商流向趙建銘戶頭。
對於這事,邱毅爆料在奇美醫院擔任醫師趙建銘的弟弟趙建勳,帳戶也有檢調宣稱疑似藥品廠商的匯款。
邱毅因此質疑,其父趙玉柱為退休校長,與醫界毫無牽連,帳戶內卻有來自杏隆藥品,東洋藥品、加拿暉藥品等藥品廠商款項,共計二千三百多萬元匯入了父子兩人的帳戶,檢方據此認定有收賄嫌疑,同時搜索藥商等公司。(三七六  2頁)


此外,邱毅又繼續爆料,趙建銘以天價代言臍帶銀行,許多藝人代言,像小S代言,價碼不過百萬,但趙家卻前後收受 1千 7百萬元,這不是另類賄賂嗎?(三七六  2頁)而趙玉柱四處兼差,除了當人頭拿顧問費,像兼差兆豐金控旗下倍利國際證券、中纖集團磐亞公司、有富國際開發集團、還有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社教基金會董事長,這些兼職每月收入多出43萬元。(三七六  2頁)若非第一親家,憑什麼人家要給他錢。

除了受賄,比較遭人注意的則是賣官。臺灣賣官始自清治咸豐年間,清朝由於乾隆皇帝好大喜功,東征西討結果,國庫空虛,使得因此接續上台的嘉慶財務困難。加上咸豐年間江南天災,故為賑濟開始賣官,臺灣當時也有很多人上京買官。直到日治賣官風氣方才平息,想不到臺灣政黨輪替,民進黨執政,這種風氣死灰復燃。尤其臺灣修憲後走入總統制,使總統得以掌控全國,甚至行政院長人事案,買官因此從總統府開始傳聞。


特別是臺灣實施二次金改,金控董座地位,關係日後千億元,甚或數兆元財產爭奪,以官股仍居多數情況下,掌控人事大權的總統府,要人相信完全公正、介文不取也難。何況擺在眼前例子,太平洋 SOGO百貨,受害的章家還在伸冤,都可昧著良心公然介入,何況這些無主的金控。 93年(2004)中信辜家與陳敏薰家族爭奪開發金控時,辜仲諒和陳敏薰都曾到官邸,向吳淑珍報告開發金控的事,當時吳淑珍還說:「他們用筆記型電腦跟我解釋,我都看沒有啦!」而這只是冰山一角,不知的還有很多。


為了爭奪金控,他們要向你吳淑珍報告呢?
也因為台開案檢調涉入,使人民終於可以看到一小部份「賣官」的蛛絲馬跡。
特別是邱毅爆料也讓這件事更為世人清楚。像台開案的游世一在法院指證,曾替台開董事長蘇德建,拿三百萬元給趙建銘,但都遭蘇德建和趙建銘否認。對於蘇德建以三百萬元代價,買到台開董事長一案,根據財政部長林全 6月 2日筆錄,說是接受馬永成建議後,再由財政部核備簽報行政院,這期間從未接到趙建銘任何電話關說。


93年(2004) 1月桃園署立醫院何豐名以五十萬元給趙玉柱父子,做為買官經費否認是捐助陳水扁競選經費。至於國票經營權爭議,和盟總經理洪敏森在證詞中,強調他前後給趙玉柱三千九百八十萬元是私人借款。但也被邱毅爆料,其實是讓陳哲芳坐上國票董座的謝金。結果給錢的有事收錢的無事,陳敬堯與洪敏森都因為這件事被具體求刑,但確實有打電話關切國票董座人事的趙建銘卻無事。(三七六  3頁)


另外邱毅又爆料,耐斯集團總裁陳哲芳,為爭取國票金控董事長,陳敬堯也向檢調坦陳,曾送了 2千 7百萬元給趙建銘做為謝禮。(三七六  2頁)而趙玉柱擔任桌球協會理事長期間,也涉嫌侵佔對外募款1千餘萬元被懷疑與買官有關, 6月 19日前玉山官邸總管陳慧遊被約談,談到趙玉柱曾向他表示,桌球協會資金困難,希望獲得協助。因此他打電話向誠品董事長吳清文、合作金庫理事長李文雄、第一銀行總經理趙元旗募款。結果吳清文捐1千萬元,趙元旗捐1百萬元,而李文雄則透過胡定吾捐1百萬元。其中李文雄和趙元旗都是官股銀行的董座和總經理,為何不直接捐給桌協,而是匯入趙玉柱戶頭,因此也被懷疑是假借桌協名義,另類買官的行為。(三七六  3頁)


轉成污點證人的蔡清文向檢調自承,93年(2004),他因報股市名牌給趙玉柱,結果造成明牌失利,他匯了 94萬給趙玉柱做為補償。隔年他再報名牌又失利,再匯 79萬元給趙建銘做為補償。像這樣穩賺不賠的投資,天下又有幾人肯,為何蔡清文肯,三人間有何關係,法院判決書中並無審理。(三七六 3頁)其實不用審理,明眼人一看,討好「主子」用意甚明。
而一再被指控涉入開發金、國票金、復華金經營權的馬永成,「無風不起浪」。
為何這些涉及金融董座之爭,都會涉及馬永成,在不勝言說下,馬永成全委由財政部長林全出面說明。
林全說,財政部看誰股權多就支持誰,府方沒有給他指示。
至於外傳馬永成與台銀董事長呂桔誠密會,他無奈說:「只能說不知所云,無法回應。」


馬永成甚至被指控 7月 20日到復興北路「八王子」餐廰,與林明成、富邦蔡明忠用餐,敲定林明成入主華南金控。
對於結婚時,接受林明成兩百萬禮金,他說:「去調婚宴影帶就可知道,婚宴前、後我都沒收。」
而林明成即 8年(1919)創立華南銀行林熊徵的兒子,由於持股尚少若欲入主華南金控董座,則需佔百分 30官股扶持才能進入,這是謠傳原因所在。邱毅說開發金從 2001年劉泰英、胡定吾之爭, 2004年中信辜家與陳敏薰家族之爭,到 2006年陳木在、林宗勇和林誠一之爭,馬永成到底扮演什麼角色。此外,在國票金、復華金的經營權之爭,以及中信金有意在兆豐金「插旗」,馬永成做了什麼?有沒有帶辜家兄弟去見吳淑珍,讓辜仲瑩當場掉淚?


對於許多人民質疑的案子,檢察官為何沒起訴?雖然國策顧問許文彬律師說:「趙建銘如果有向藥商拿回扣,由於他在台大醫院上班,具有公務員資格,就牽涉到收受賄賂罪;即使沒有公務員資格,還是算貪污罪的共犯」。事實上,對「收受賄賂」指控,由於 95年(2006) 7月 1日新修正的刑法上路,排除公立醫院醫師為公務人員,所以收受紅包,已不構成犯罪要件,所以檢察官最後都以無罪簽結不起訴。(三七六  4頁)對於這種判決,曾任檢察官的劉昌崙律師說:「早在他的意料之中,因為買官、藥廠等案,都很難找到直接收賄圖利證據,再加上趙建銘不是公務員,也不是相關主管機關,只要雙方資金以借貸等方式來交代,趙建銘就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。」(三七六  3)

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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