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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日本統治尾聲

就在第1次世界大戰後,歐洲發生經濟不景氣時,美國因擁有歐洲各國 160億龐大債權故能無事且成為取代歐洲的強國。
為維持世界和平,美國甚至在大正 11年(1922)舉行華盛頓會議,通過「9國公約」尊重中國主權及獨立。
同時為避免各國的軍備競賽,簽訂「海軍條約」限制各國海軍擴張。
將美英日法義5國海軍艦艇主力合計噸數,限制為 5:5:3:1.75:1.75 的比例。
昭和 3年(1928)並與法國在巴黎成立「非戰公約」,由簽約各國承諾願以仲裁方式,解決各國間的爭執。


可惜就在此時,昭和 4年(1929)10月美國卻因證券管理不當,發生了影響舉世的金融風暴。
不但大大的打擊復甦中的歐洲市場。英國打擊尤其沉重,不只英鎊從此失去作為國際貨幣的影響力,而且不得不讓其附屬國家,像加拿大及澳洲掛名「大英國協」其實是獨立國家。


美國雖在經濟上受重創,但在羅斯福總統任內,立刻採取有效政策,像禁止黃金白銀出口,降低美元金本位價值,將 1美元貶至 5角 9分。撥款大量興建公共建設。成立「證券交易委員會」有效管理證券惡性投機。對外,則對輸入美國的原料和產品提高進口稅。同時取消歐洲各國債務的本息給付,包括停止德國戰爭賠款。由於羅斯福總統的有效策施,消除美國當時高達 1千 5百萬人失業的恐慌,也挽救了歐洲。


美國不僅很快恢復實力,同時,羅斯福總統也贏得人民信任破例 4次連任美國總統。
然而第 1次大戰前與美國關係密切的日本,戰後發展迴然不同。
雖說民主主義興起,以民選政黨代替執政,表面上似進步。
然而,在缺乏民主素養下,政黨政治反成為與財閥勾結的腐敗對象。
加上政黨崇尚「自由主義」,使社會運動有恃無恐成為日本亂相。
表面上,這些亂相後來因佔有滿洲,以滿洲的富庶維持了榮景,但實際上,其國力若與美國相較仍有很大差距。


日本有識之士深知此理,為避免與美國競爭,所以在大正 11年(1922)簽訂了華盛頓海軍條約,其中規定日本海軍主力艦只能有英美的6成軍力,這當然引起不知審視情勢日本軍方不滿。無獨有偶,大正 13年(1924)美國又單方面通過禁止日本移民的法案,造成美日間猜忌。然而隨著日本軍力擴張,昭和 2年(1927)以為在日內瓦召開的海軍裁軍會議可扳回日本劣勢,卻因金融風暴未能如願。甚至昭和 5年(1930)簽訂倫敦海軍裁軍條約時,也因英美不同意未能改變。加上昭和 6年(1931)日本侵略滿洲,之後又不斷侵略中國,都遭到美國嚴辭譴責,更加深美日兩國間的鴻溝。日本忍無可忍終於在昭和 11年(1936)退出條約,美日關係幾瀕破裂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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