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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2 被出賣的臺灣

接收前臺灣,依美國在臺副領事柯喬治(George H. Kerr)根據實際參與移交的日本經濟學家說明臺灣非常富裕,雖然臺灣在戰爭中準備長期對美抗戰而緊衣縮食,百姓生活辛苦,但儲存物資非常多。依他看法治理臺灣根本不需救濟,只要懂得如何復原即可。他在《被出賣的臺灣》書中曾如此描述被接收時的臺灣。


日本移交給國民政府的公私財產,以戰前成本為基準計算,非軍事物質超過 10億美元。日本陸海軍分別囤積送往南洋的大量糧食、衣服和藥物,因美軍轟炸不得不暫存臺灣,市價超過 20億美元。(一七三  124頁)此外,日本陸軍曾為長期困戰囤積 20萬人部隊2年糧食,囤積的軍火及彈藥價值不計其數。臺灣各港口也囤積運往日本的大量糧食,這些在陳儀來後即被運走。(一七三  125頁)


臺灣倉庫存有大量貴重工業原料及產品,根據專家估計,這些儲料足可維持臺灣工業運轉三年,若加以適當管理,臺灣經濟很快就能恢復原有生產能力。雖然日本人警告說這些是臺灣復原資本,但他們卻要日本人不要多管閒事。


煤礦和年產150萬噸糖的製糖工業,是臺灣工業化指標,許多囤積等待運往日本提煉的糖因宋子文命令不見了,反是香港報導約15萬噸到60萬噸的糖存放私人倉庫。臺灣糖產在肥料缺乏,許多機械被破壞,年產量回到日本據臺前不足 3萬頓景況。至於年產300萬噸的煤,因上海冬天需煤大價格高,陳儀遂以操控和壟斷等卑劣手段,以極低價格搜括而去。


臺灣接收的物資列入記錄又不見的比比皆是,其中顯著的,移交 42萬 3千噸的樟腦只有4百噸留在臺灣提煉,其他存在香港私人倉庫。 350萬箱火柴移交後,臺灣出現沒有火柴可用的火柴荒。在當時移交者追問下為掩飾運往中國窘境,偽稱「缺乏交通運輸」前半年只能分發 1,473箱。最大宗的接收乃是鴉片、古柯鹼和嗎啡成品,日本在戰前聯合中國黑幫販賣鴉片、嗎啡和古柯鹼十分有名。

20年(1931)海洛因泛濫時國際聯盟提出海洛因只能嚴格限制為醫療用品,當時財政部長宋子文發表他的財務政策說:「實際的鴉片政策是不能禁止的。因此中國已經派遣官員到臺灣。考察日本的鴉片政策:在政府的專賣之下,有限制的出售。」(一三七  422頁)


臺灣因大量生產麻醉品遭國際聯盟和臺人反對後,24年(1935)起即不再公佈積存量,當時積存量為  4,250公噸精製古柯鹼、 125公噸粗製品,以及 606公噸的嗎啡粗製品。10年後陳儀卻宣稱只移交 9,720磅,僅夠臺灣和南京醫療使用。
38年(1949)聯合國報告卻說,日本投降後中國就不再向聯合國提出麻醉品儲存、製造和使用報告了(一七三  129頁)。
令人痛心的是,當時美軍顧問團在臺,且麥克阿瑟對敗戰後日本仁義,使日人更堅定按規矩點交,不料卻妨害想在移交前動手腳的重慶當局,他們便向一向聽命蔣介石的魏德邁指控說:「他們袒護日本人。」
於是魏德邁命令他們只負責遣返日人,不再是真正的「顧問團」,使他們不能插手這種腐敗的接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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